從2011年起,福建省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經費標準從15元提高到25元。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轉發《關于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意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醫保支付政策也將進行調整。福建省計劃將現有的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含靜脈輸液費,不含藥品費)以及藥事服務成本合并為一般診療費。(東南網手機版)
從2011年起,福建省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經費標準從15元提高到25元。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轉發《關于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意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醫保支付政策也將進行調整。福建省計劃將現有的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含靜脈輸液費,不含藥品費)以及藥事服務成本合并為一般診療費。(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