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前腐后繼,腐敗案件層出不窮的社會,區區數十萬元的涉案數額,或許已經根本不會觸動公眾快要麻木的神經。但是,發生在浙江湖州的這起腐敗案件,恐怕不應該被公眾疏忽,更不應該被政府所疏忽。
10月18日,浙江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織里鎮干部私分汶川地震捐款案進行了二審宣判,4名涉案干部因“合謀私分汶川地震織里鎮的捐款”被判10年以上重刑。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后,湖州市織里鎮組織開展募捐活動。時任織里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的孫水榮,鎮民政科科長陳國榮,財務站站長韋竹根,民政科副科長沈梅英,組織或參與了募捐,結果4人利用職務之便共同侵吞捐款62萬元。
汶川大地震的慘烈景象,讓人過目難忘。通過媒體的廣泛報道,地不分東西南北,人不分男女老幼,都對災區人民的苦難感同身受,心同此情,情同此理,從國內到國外,紛紛投入到賑災捐款的行列。這份感動將長久地留存在國人的心頭。在各地的捐款活動中,一個最為突出的特點,是公眾普遍都自發地展現出慈善熱情,也不需要如何發動和號召。因為這樣的場景,已經不需要多余的宣傳,“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傳統觀念,讓公眾義無反顧地伸出援手,就為著一個共同的心愿,幫助災區人民渡過難關、重建家園。這種在災難面前展現出來的凝聚力,成為寶貴和巨大的精神財富,激勵著災區人民戰勝困難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