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罪潛逃官員還怕“雙開”么?
網絡上盛傳的“河南省安陽市委副書記李衛民失蹤”一事,已得到安陽官方證實。當地27日20時許發布的消息稱,安陽市委原副書記李衛民涉嫌職務犯罪出逃,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檢察機關也已依法對其立案偵查。(《廣州日報》8月28日)
網上盛傳的“副書記失蹤”的消息終于得到了官方證實,而且,官方還證實了當事官員李衛民確實是“涉嫌職務犯罪出逃”,并對此采取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立案偵查等措施,從這一點來看,安陽市相關部門做得還是很不錯的。
但是,整個事件過程還是讓人疑問不斷:作為一個曾在三門峽、安陽等省轄市重要職位的官員,尤其是在“出走”前曾任安陽市委副書記,每天需要處理的事情應該不少,“大家都對他寄予厚望”,但何以竟然三個月不見其蹤影而就得不到相關部門的重視、調查,而是需要“網曝”后才引起重視并采取了相應措施?要知道,三個月時間決不是三天時間,擔任如此重要職位的官員,“三個月不見蹤影”真的很正常嗎?對其負有重要監管職能的市委主要領導、上一級部門及紀檢監察部門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