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下發《關于營造優良環境提供優質服務支持民營企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推出19條政策措施進一步營造優良環境,提供優質服務,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實現跨越發展。(8月23日東南網)
筆者認為,為福建民企業實行跨越式發展,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必不可少,但民營企業自己的奮發和努力更為重要。因為,“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據”。
在政府對民營經濟發展加溫時,民營企業不當“石頭”當“雞蛋”,有必要實現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三大轉變”:
從家族式繼承走向開放。作為完全由個人擁有的私營企業和其它私人持有的股份制經濟,“富二代”對“富一代”財產擁有不可爭議的繼承權。子承父業,未必一律實行傳統的子承父位。大型民營企業,有必要向國內外開放優選高管,讓所有權和管理權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