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土地違法違規頻現的原因,固然是因為土地的利用價值所決定的,以致地方政府和開發商們置法律法規于不顧,頻頻發生違法違規用地的問題。當然更重要的原因則在于對違法違規用地的處理不嚴肅,總是“雷聲大,雨點小”,或者干脆就是“光打雷,不下雨”,最后產生“狼來了”的效應,形成法不責眾的心理定勢。因為看著人家可以亂占濫用而毫發無損,自己不用就意味著吃虧,于是在經濟利益和政績沖動的誘惑下,都磨刀霍霍向土地,使有限的土地資源在官員們的漠視下不斷地減少和消失。正是因為違法違規用地的成本低、風險小,才使地方政府和開發商們有恃無恐地亂占濫用土地,加劇土地資源緊缺的趨勢,土地保護的形勢嚴峻。
從公開閑置土地名單,到約談地方政府領導,應該說國土資源部此次確實展現了少有了的“嚴肅”,這前戲應該說唱得不錯。希望能把問責的后戲唱好,而且后戲更加重要,使該受到處理的一個都不少地受到處理,而且要的是真正嚴肅處理的效果,而不是隔靴搔癢。只有讓地方政府領導明白,亂占濫用土地是對子孫后代犯罪,有可能危及自己的紗帽,才能產生足夠的威懾力,從而使保護土地成為自己的職責來履行和落實。(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