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25日下午經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行政監察法的決定。
該法修正案還加大了對舉報人的保護力度,規定:“監察機關應當受理舉報并依法調查處理;對實名舉報的,應當將處理結果等情況予以回復。”“監察機關應當對舉報事項、舉報受理情況以及舉報人相關的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修正案還增加了一條規定:泄露舉報事項、舉報受理情況以及與舉報人相關信息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東南網手機版)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25日下午經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行政監察法的決定。
該法修正案還加大了對舉報人的保護力度,規定:“監察機關應當受理舉報并依法調查處理;對實名舉報的,應當將處理結果等情況予以回復。”“監察機關應當對舉報事項、舉報受理情況以及舉報人相關的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修正案還增加了一條規定:泄露舉報事項、舉報受理情況以及與舉報人相關信息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