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方評估 新京報漫畫/許英劍
近日,全國政協(xié)委員、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政協(xié)副主席安純人表示:“一些地方政府重大決策完成后不做評估,大筆財政經費花出去,效果如何,無人問責。應建立政府重大決策成效第三方評估機構,完善行政問責”。而同為委員的崔永元在微博上就此發(fā)問:這次會議,“第三方”被多次提起,關鍵是,誰是第三方?
為何需要第三方評估
【建立政府決策實施成效的第三方評估機制,也是給行政問責制打下基礎。】
目前,政府相關項目,重大決策的評估動作,主要由政府內部相關部門聯(lián)合組織實施。這種內部評估是有必要的,有利于促進政府對自身決策落實執(zhí)行情況的掌握督查,以及決策的調整修正和項目的評估驗收等。不過,政府就那么幾個部門,評估時是相關部門,實施時還是那幾個相關部門,當完運動員再當裁判員,自然不能令人信服。就此看,建立政府重大決策實施成效的第三方評估機制,有利于評估的客觀性和公正性,進而給行政問責制打下良好基礎。
國務院在引入這一制度上已經首開先例。去年,國務院在對重點工作和重要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全面督查中,首次引入了第三方評估。李克強稱這些第三方評估報告提供了“豐富真實、原汁原味的第一手情況”,相關機構的評估負責人對評估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也直言不諱。
第三方,顧名思義就是甲方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政府本身,自然是政府重大決策的“第一方”,那么,誰是政府重大措施的“第二方”呢?一般來說,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有對本級政府的監(jiān)督職責,所以,人大應該是各級政府重大決策的“第二方”。而評估,就可由人大常委會委托第三方社會機構實施。
那么,誰有資格來充當第三方呢?需要第三方的理由,就在于甲方需要借助于第三方的專業(yè)性、技術性、權威性、公正性。比如,“十一五”期間,四川遂寧、江蘇淮安、上海等地開展了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的試點工作。遂寧在全國率先出臺了《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穩(wěn)定風險預測評估制度》,并于2006年將評估范圍擴大到作決策、定政策、搞改革和其他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顯然,在這類第三方評估中,相關的第三方機構要懂社會學、經濟學、心理學、統(tǒng)計學等,才能有客觀結論。
怎么才能當好第三方
【理想的評估主體模式是多元主體協(xié)同評估,讓評估結果在多方博弈中臻于科學化。】
不過,相比誰有資格充當第三方,更重要的問題是:怎么才能當好第三方。
很多時候,對第三方的需求,不僅僅是因為第三方的專業(yè)性,更是因為甲方乙方有不一致的地方,才需要通過雙方都認可的第三方加入進來,居間評估。
比如,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市場評估價,拆遷補償價格評估的法定依據之一,即由符合規(guī)定的專業(yè)估價機構,來評估被拆遷房屋的市場價格,既不由拆遷戶說了算,也不由政府說了算。顯然,這就是一個典型的第三方評估。在價格上,政府想少一點,居民想多一點,正是由于政府與居民的這種分歧,使第三方評估在制度設計上變得真實、可信。業(yè)主不但可自選評估機構,在涉及很多戶時,那么大家還能投票選擇評估機構。評估之后,價格公允,居民也能接受,即使與心理價位不符,當釘子戶,政府在程序上也站得住腳。
目前看來,政府重大決策的第三方評估,這種大的框架還很不完善。這也常導致這樣一種局面:專家找好了,招呼打好了,會一開,不痛不癢說幾句,評估結束,皆大歡喜。不過,評估體系的技術性改革或曰程序性規(guī)范的一個好處就是,雖然從一開始,其目標就不是沖著實質性問題去的,甚至做好了繞過硬骨頭的打算,但它始終會不斷在技術上逼近實質性障礙,一點點地啃硬骨頭。
而這種“逼近”,就包括第三方評估制度在評估主體上的臻于合理。比較理想的評估主體模式是建立多元主體協(xié)同評估模式,即在政府主導的基礎上,組成由政府部門、利益相關群體、專業(yè)機構、專家學者、人大政協(xié)成員,乃至公共媒體、群眾代表等共同參加的評估工作機構。在此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吸納更多的利益相關者尤其是重大事項涉及的民眾進入這個過程,使評估結果在多方博弈中具備最大化的公共理性。
□劉遠舉(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