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先學后付”成為新型消費陷阱
2025-03-26 09:24:50?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作者:龍之朱 據報道,近日,大學生李曉向一家教育咨詢公司提出退課退費后,公司就開始跟她“算賬”:違約金、平臺管理費、材料費……加起來有1844元,壓得她喘不過氣來。此前,她在“先學后付”的承諾下,沒細看合同內容就與機構簽了貸款協議,結果協議內容和機構當初承諾不符,她也背上了“消費貸”。 什么是“先學后付”?這與當下流行的一種新興消費模式“先用后付”相似,允許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先享受體驗,在約定時間內付款,通常免收利息。如今,舉凡線下職業培訓、美容健身、寵物飼養,乃至出行打車、外賣訂餐、共享充電寶租賃等均有滲透,不少平臺也普遍引入“先學后付”。 對于囊中羞澀、夢想多多的人來說,“先學后付”其實是一種有針對性的營銷模式,確實很貼心、很方便。然而,無論是何種商業模式,都必須要在法律的框架內運行。部分商家宣稱“低投入、高回報”等等,說得天花亂墜,同時又對利率、還款周期等關鍵信息避而不談,刻意淡化“先學后付”的貸款本質,讓學習者不知不覺背上了“消費貸”。 這個時候,若是想終止合同,就會像前文的李曉一樣,需要支付不菲的各種款項;若是不能如愿還錢,則可能被第三方機構濫用隱私信息暴力催收。如此潑皮套路、流氓作風,不僅會給消費者,尤其是涉世不深的年輕人帶來巨大的經濟壓力,使之困在“消費貸”里難以脫身,也會損害正常的金融秩序、市場秩序,絕不能姑息遷就。 前不久,中國消費者協會在《2024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中點名警示了“先學后付”的風險,指出其存在誘導消費、信息隱瞞、解約困難等問題,甚至可能成為新型消費貸陷阱。對此,必須果斷出手,斬斷這些伸向消費者的“黑手”。 一方面,商家以“先學后付”“免息分期”等為幌子,引誘學員到小額貸款平臺辦理分期貸款,已經涉嫌虛假宣傳,以及消費欺詐。對此,有關方面應有針對性地對此類宣傳納入監管執法,特別是相關平臺要負起責任來,既要強化貸款資質審核,規范貸款合同條款,加強貸后資金監控,也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打擊虛假夸大宣傳。 事實上,很多時候,涉及貸款有著很嚴格的監管程序,可為什么仍有漏網之魚存在?這表明,某些金融機構與其他機構可能存在利益勾兌,這也應該成為審核徹查的一個重點。 另一方面,對于消費者而言,還是要增強理性辨別的能力,不要動輒就被機構“邊學邊賺錢”“高薪零門檻”等胡話騙走,也不要在陌生網絡平臺注冊信息。尤其是在涉及個人隱私等方面內容時,一定要多一個心眼。因此,學校、社會等也可以基于這些消費群體的特點,多一些有針對性的教育引導,使之能夠盡可能免于被“套路”。 不管是社會層面促進消費,還是個人層面提高學識能力,付費學習的存在,總歸不是壞事,這也是教育類消費一直蓬蓬勃勃的原因。但在這之前,一定需要有關部門做好防護網、避風墻,把監管和服務做到實處。(龍之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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