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降5.3%”看家校責任邊界
2025-03-13 09:38:29? ?來源:新華日報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其中一個數據引起關注:校園侵權案中,學校擔責案件占比較2023年下降5.3個百分點。有關人士認為,這一責任比例的變化,釋放了積極信號,“責任清晰,才能讓學校挺直腰桿教書育人”。 學生在校期間受到校園侵害的責任劃分問題,因容易引發家校糾紛而受到廣泛關注。雖然我國現行法律對未成年人在校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責任認定有著明確的認定原則,但在現實中,法定的學校“盡職免責”原則卻無法發揮有效作用,很多時候無論校方有沒有責任,只要是孩子在學校期間受到了傷害,學校和教師都不得不承擔起“無限責任”。一位政協委員在參與調研相當數量的校園安全事件后發現,較大比例的校園安全事件根源在家庭,如離異、監護缺失等問題,但事件一旦發生,輿論和司法壓力往往集中指向學校。 此次最高法亮出明確的司法態度,糾正了“學生出事學校必擔責”的認知偏見,同時也對典型案例進行了披露。報告提到,小學生徐某跟隨老師、同學一起放學下樓時不慎摔倒,牙齒折斷,老師及時聯系家長并陪同送醫。最后,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判決,學校已盡到教育職責,也履行了必要的管理職責,駁回家長的賠償請求。“孩子雖在校,家長也有責,校園安全須共同守護”,司法態度鮮明,而隨著司法實踐的深入,更多案件也在用行動強調,學校并非“無限責任主體”。 家校責任邊界的明晰,其意義不僅僅在于彰顯司法判決的公平合理,更在于運用法治的思維和手段,為學校安全責任進行松綁。很長一段時間,學校安全責任被無限放大,造成一系列負面影響。不少一線教師和教育管理者“生怕孩子在學校出事”,有的學校“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為避免相關校園侵害事件再發生,而采取過度保守的管理措施,甚至限制學生的正常活動空間。近年來,“消失的課間10分鐘”“廁所社交”等話題,很大程度上折射出學校變得越來越“膽小”。從長遠看,倘若學校和教育工作者陷入“自縛手腳”的困境,不僅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活動,也影響學生的活力和創造力。 唯有還給學校教育空間,卸下學校和老師的“無限責任”,才能讓教育回歸正常。我們期待,通過司法的力量,進一步厘清安全責任邊界,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治理格局,更好守護未成年人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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