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冒充“公車”加塞傷人,批評教育就行了?
2025-02-27 11:00:43?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作者:朱昌俊 近日,車主林女士向澎湃公眾互動平臺“服務湃”反映稱,過年前她在加油站排隊洗車時,遇到一輛車門印著“省級機關公務用車”的轎車強行配合另一輛車加塞,下車理論時,對方向林女士方向繼續開車,致林女士滑倒摔傷,在警方到達前兩輛車逃離現場。后經涉事“公務車”所在地相關部門核查,涉事車輛實際為私家車,系車主擅自在淘寶上購買了“公務用車車貼”粘貼,已經對車主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責令其恢復原狀。 原來,涉事車輛的“公務用車”標識只是網絡上購買的車貼。那么此事也就與真正的公車“耍特權”無關了。但是,冒充公車在加油站加塞還導致勸阻者滑倒摔傷,且在對方報警后又迅速逃離,這樣的行為依然堪稱惡劣。目前,涉事車主只是被批評教育并責令將車輛恢復原狀。如網友所普遍反映,這未免過于輕縱了。 要知道,這一做法本身存在諸多問題:在加油站不顧勸阻隨意加塞,容易增加安全隱患;對另一方當事人造成了權益傷害;有損公務用車形象……顯然,涉事車主只是接受批評教育,代價與事件的嚴重性明顯不匹配,不僅難以讓涉事者真正“長記性”,也不利于體現公車標識使用的嚴肅性。畢竟,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本是為規范公車使用、便于公眾監督而設計的制度。一些人隨意冒用,不排除可能是“鬧著玩”“圖新鮮”,但也可能是受到某種特權心理的驅使。比如,在加油站加塞耍橫,如此囂張跋扈,是否本就是仗著公務車標識“狐假虎威”?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如此隨意冒用公務車很容易對社會造成誤導,既損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也可能在一些領域助長“鉆空子”的行為。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借此實施詐騙。那么,僅是由涉事“公務車”所在地相關部門對車主進行批評教育,恐怕反而傳遞一種錯誤的信號:原來,冒充公車是可行的?對此,執法部門或也有必要對該行為的性質進行全面評估,依法給予更合理的處置,向社會釋放準確的信號。 進一步調查發現,此事還延伸出另一個值得警惕的現象,即在一些網絡平臺,“公務用車車貼”幾乎5元一張隨意買。對這一銷售行為,有法律人士就表示,可能涉嫌違法。因為商家若未經授權擅自制作、銷售帶有國家機關性質的標識,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規定。據此建議,相關部門有必要展開聯合治理,如電商平臺建立關鍵詞過濾機制,禁止違規銷售公務用車標識;交管部門應聯合網信辦開展專項排查,對違法商家及買家依法追責。同時,還應推廣防偽技術標識并完善舉報機制,鼓勵公眾參與監督。對于社會車輛,則需通過普法宣傳明確此類行為的違法后果,形成法律威懾。 還要看到的是,冒充公車在加油站加塞且與勸阻者產生沖突,也反映出現實中的“公車”在一定程度上或仍被賦予了某些“特權”色彩。這與為了強化社會對公車的監督而推廣公車標識本身,形成了一種目標與現實的落差。由此也提醒,消除公車可能或明或暗存在的“特權空間”,讓公車真正成為被重點監督的對象,讓公車標識真正產生約束行為的力量,而不是特權的象征,仍需努力。(朱昌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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