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彈廣告”是把車主當“韭菜”嗎?
2022-09-28 17:07:2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日,有車主反映稱,正在行駛中的電動汽車的車內屏幕突然跳出一條彈窗廣告,甚至遮住了導航信息,此舉可能帶來的駕駛風險引發熱議。車企回應稱是為了告知車主“推薦親友購車可獲獎勵”,目前已停止推送,并對推送方式已經進行了改善。(9月28日 《北京青年報》) 車主行車駕駛,視線應當聚焦前方,哪有精力和時間對著小小的中控屏幕看廣告?不把車主安全當回事,不分場合不分時段,肆意推銷垃圾廣告,從中看不出多少服務精神。此類亂象若不加以遏制,很難想象彈窗廣告會不會從中控傳到音響,從音響投到車窗,直到覆蓋車主眼球。 走進移動互聯網時代,彈窗廣告隨處可見。在車聯網的大趨勢下,每一輛電動汽車都可能成為信息傳遞的節點。針對上述事件不難猜想,涉事車企綁架車輛了的信息傳輸功能,在車主未及時察覺的情況下更新廣告內容。如此“越俎代庖”,且問這輛車究竟是車主的還是車企的?在注入廣告內容之前,是否征得車主同意?是否將霸王條款隱藏在冗長的協議下,搞“暗箱操作”? 將于9月30日起施行的《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指出:提供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的,應當保障用戶權益,以服務協議等明確告知用戶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的具體形式、內容頻次、取消渠道等,充分考慮用戶體驗,科學規劃推送頻次。所以,失去保障用戶權益的彈窗信息應當被堅決遏制。與車輛安全駕駛無關的彈窗信息,應當被趕出駕駛室之外。 走進智能化技術全面普及的未來,相信廣大民眾需要的是干凈、簡單、無污染的網絡生活場景。別讓無節制的彈窗廣告,破壞車主行車駕駛體驗。這對廣大車主安全駕駛不利,對汽車行業健康發展也不利。(嚴萩平)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