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共擔才能減少就業性別歧視
2022-03-11 17:02:50?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有未婚女性求職者想應聘總經理助理崗位,但HR以崗位穩定性為由表示不考慮未婚未育的單身女青年,除非女性求職者保證在合同期內不結婚、不生娃。“這肯定不合法!”寧波一位勞動仲裁員表示:不得與女職工約定限制結婚、限制生育或者縮減產假等損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內容。(3月7日 《寧波晚報》) 將“不結婚、不生娃”簽在合同里,肯定不合法。改變性別歧視,不能僅靠法規,必須正視各方基于現實利益的考量。 從企業角度看,招聘一個未婚女性,結婚、生娃和帶娃都要休假,相比于聘用一個能力相當的男性,成本不僅高得多,而且可能面臨長達半年左右的缺崗——必須找人頂替和培養。所以,出于節省成本的目的,一些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有私心,不是不能理解。另一方面看,結婚生育乃人之常情,當下更是符合提倡生育的精神,是為國家培育未來的勞動力和納稅人,于情于理都不應成為女性就業的一大掣肘。因此,當雙方利益訴求不同,各打各的算盤,加之企業有“不用你”的權利,破除性別歧視就成為一道難題。 尤其是近年來,三孩放開后,多地紛紛修訂地方法規,延長女性產假和育兒假,無形中更是讓不少企業望而生畏,甚至產生了“福利越好,歧視越重”的怪相。正如全國人大代表蔣勝男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所說,要警惕延長女性產假可能帶來的就業歧視。她表示,女性產假和男性陪產假之間的天數差異進一步加大,導致男女員工因生育而對工作的影響程度有著更大差異,可能加劇女性因生育遭受的就業歧視,同時不利于提高男性對育兒活動的參與度,進而降低職業女性的生育意愿。更有觀點認為,只有放棄對女性的特殊照顧,才能減少就業歧視。 這樣的擔心并非多余,從制度安排上來看,目前的產假實質上默認照顧新生兒的大部分責任由母親承擔。女性付出得過多,本就不夠公平,如今假期福利的增加,似乎又加重了這種不公,更讓女性在就業過程中受到的不公正對待加劇。其實,只要內心的歧視在,結果只能是防不勝防。畢竟,招聘自主權在企業,人家有權拒絕錄用,什么理由并不重要。 改變這樣的局面,需要從兩個方面著手:首先,確保生育保險全覆蓋的同時,可以考慮對雇用年輕女性較多的企業進行補償,如政府補貼、稅收減免等,減少企業的后顧之憂;其次,可以適當延長男性的陪護假期,不僅可以分擔女性的育兒壓力,而且有助于實現福利均等,給企業以“招男招女”都一樣的感覺。總之,性別歧視是存在已久的一種社會現象,要想改變,不能僅靠口頭提倡和完善法規,更要考慮執行層面的現實矛盾,尤其是要正視企業的合理訴求。唯有形成更加清晰合理的女性用工成本分擔機制,個人、企業和政府同向發力,才能夠確保女性權益,也才能夠真正提高育齡女性的生育意愿。(宋鵬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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