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面包”扔掉太浪費,合理利用是正道
2021-05-08 08:25:30?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面包做大了、做小了、做扁了,甚至當天賣不完的面包,統統都要扔掉,這看起來是從顧客出發的做法,卻造成了嚴重的食品浪費。5月4日,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這家違規面包店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組織當事人進行行政約談。記者了解到,這是《反食品浪費法》實施以來,南京向浪費食物的商家發出的第一份《責令改正通知書》,以及開展的首次約談。(5月7日 北晚新視覺) 商家將“報廢面包”全部扔掉,其目的是為了控制品質,比如尺寸偏小、偏大,形狀不太好看,不符合成品的要求,要進行生產報廢,每天賣不完的面包也會作報廢處理。這樣的做法,雖然符合公司規定,卻存在浪費食物的嫌疑,有違《反食品浪費法》的相關規定,并不可取。因此,市場監管局對該商家進行約談,責令依法整改,乃是合情合理之舉。 目前,部分面包店、糕點房出于競爭需要,走產品新鮮、高品質的市場路線,當天現做現賣、產品不過夜的銷售模式,以獲得消費者的信賴,對于品相不好、不新鮮的產品,一般是采取限時打折處理,或者免費試吃、贈送等方式。這樣做,一方面可以消化掉這些產品,使其物有所值,另一方面避免無謂的食物浪費,符合厲行節約、制止浪費的社會倡議。 在商家眼里,這些“報廢面包”品相不好,影響銷售,扔掉最省心,但在大眾眼里,這些還是美味的食物,又不存在腐壞問題,浪費總是不對的。由此可見,該報道中的面包店,直接將“報廢面包”扔掉,確實不太妥當,大眾難以接受,倒不如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基礎上,按照行規,將“報廢面包”采取打折銷售、免費試吃、贈送等方式處理,比如定向捐給福利院,養老院等機構。 隨著《反食品浪費法》的正式實施,浪費食物不僅是社會道德問題,也是違法行為了。該法律對食品生產經營者提出了要求,如出現浪費食物的現象,又拒不改正的話,將被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因此,企業要主動遵守法律,適時修改管理流程、規章制度,對不符合法律的地方,及早予以調整,引導員工和消費者重視節約糧食、杜絕浪費,以切實履行社會責任。 早在2014年,《經濟日報》就曾報道,我國因糧食生產、流通、加工和消費環節存在的浪費現象,每年損失糧食相當于2億多人的口糧。近年來,部分城市為減少食物浪費現象,效仿歐美等國家,試點推出了“食物銀行”,將臨期食物放在冰柜里,免費提供給有需要的低收入群體,從而讓食物得到妥善利用,這就是一個可以推廣的好模式。可見,政府、商家和社會各界應共同努力,把好厲行節約、制止浪費的關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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