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阻攔高鐵” 問題出在觀念上
2018-01-11 08:59:5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林瑤 我來說兩句 |
合肥鐵路公安處官微10日發布情況通報稱,5日16時44分, G1747次列車合肥站準備開車時,旅客羅某(女)以等丈夫為由,用身體強行扒阻車門關閉,不聽勸阻,造成該次列車延遲發車。鐵路公安對此開展了調查取證,依法對羅某處以2000元罰款。(人民網 1月10日) 羅某受到罰款處罰,為“女子阻攔高鐵”事件劃上了一個句號。對羅某的處罰雖已完畢,但“女子阻攔高鐵”事件的教訓需要我們認真思考。應該說,旅客羅某和高鐵方面,都存在觀念落后的問題,從而導致事件的發生。 一方面,旅客羅某的思維觀念落后。在很長一段時期里,乃至現在的某些地方,個別旅客在坐公共汽車時為了等候家人親友等原因讓司機等上幾秒,甚至晚幾分鐘發車。在車輛行駛途中“剎一腳”的情況時有發生。在個別司機和旅客看來,等一等、“剎一腳”并沒有什么問題。以致于羅某“順理成章”地認為,高鐵列車與平時所坐的公共汽車沒有不同,自己用身體阻擋高鐵列車車門關閉的行為,沒有什么不妥。 然而,羅某沒意識到,列車開行有嚴格的時間限制,一輛列車發車滯后必然會影響其他列車的正常行駛。特別在高鐵時代,高鐵列車的開行管理已經精確到“秒”,管理的精準度要求高。羅某阻攔高鐵發車是法律意識不強的自私表現,從根本上講,是由于其對高鐵列車運行規則認識不足、思想觀念落后造成的。 另一方面,高鐵方面的管理需要改進。筆者認為,在“女子阻攔高鐵”事件中,火車站和當次高鐵也存在管理上的問題。一是羅某一家已過了檢票時間,仍讓他們進入站臺內。二是盡管列車和火車站工作人員對羅某強行扒阻車門關閉進行勸阻,最后還是讓他們一家上了列車。高鐵列車的開行本應實行最嚴格的管理,發生意外情況應有預案,能及時有效進行處置。羅某與高鐵方面的“沖突”持續了數分鐘,可見高鐵方面在管理上存在漏洞。 近年來,我國在高鐵建設上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是名副其實的高鐵大國,正在由高鐵大國向高鐵強國邁進。“女子阻攔高鐵”事件提醒我們:科技發展迅速,人的觀念要與時俱進。在“硬件”取得進步的情況下,在管理、觀念等“軟件”上也要一同進步,讓“軟”“硬”實力相得益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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