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圖書館是否應該向社會公眾開放?近年來,有關討論屢屢見諸報端。 支持者認為,高校圖書館的經費主要源自政府撥款,其提供的服務自然應當全民共享;反對者指出,高校圖書館與公共圖書館性質有別,完全向公眾開放可能影響到高校的教學、科研。日前公布的公共圖書館法規定:“國家支持學校圖書館、科研機構圖書館以及其他類型圖書館向社會公眾開放。”隨著這部法律的出臺,“是否應該開放”的討論似乎可以告一段落,“如何開放”成為擺在各高校圖書館、科研機構圖書館等非公共圖書館面前的一道考題。 在很多人的心中,圖書館特別是高校圖書館稱得上是一方圣土。這不僅因為高校圖書館匯集、貯存了海量的知識信息,更因為這里是一個傳播知識的空間,甚至是高校教學、科研無可替代的重要場所。可以明確,并非所有政府財政支持興辦的圖書館都是面向全民的公共圖書館,要求所有公辦圖書館都為公眾提供平等無差別的服務也并不現實。 人們最為關注的高校圖書館,其主要的服務對象是高校師生,主要功能是為學校的教學科研提供文獻支撐和信息服務。高校圖書館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前提是保證其服務教學科研的基本功能不受影響。在開放之前,有必要對高校圖書館的生均館舍面積、生均藏書量等指標進行測算評估,在此基礎上制訂合理的開放方案。如果師生們的漫漫長隊還在圖書館外出現,如果校內讀者尚無法在圖書館占到一個座位,高校圖書館開放的腳步自然應當放緩一些;相反,如果圖書館大量資源長期閑置,少人問津,不妨更多地向有需求的公眾敞開大門。 公共圖書館法的“支持”二字,既沒有“一刀切”地規定所有高校圖書館都必須向公眾開放,也鼓勵那些有條件的高校圖書館在不影響學校教學科研的情況下,滿足公眾對其館藏和服務的需求。事實上,現在有很多高校圖書館都開通了“館際互借”制度,讀者通過一家圖書館提出申請,就可以借閱到其他圖書館的館藏文獻,這也可以視為開放的一種形式。在廣東珠海,中山大學珠海校區圖書館、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圖書館等多家高校圖書館已經向公眾開放,市民可以進館閱覽。高校圖書館對外開放,首先要加強自身資源建設,然后根據各自特點通過各種形式適度地向公眾開放。 換個角度看,公眾之所以會有進入高校圖書館的需求,很重要的原因是公共圖書館資源不足,或是藏書匱乏,或是場地狹窄,或是服務跟不上,或是網點稀少,不便于民眾借閱。在大多數高校圖書館尚無法完全向公眾開放的背景下,加大對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的投入,加強公共圖書館網點建設,是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益、滿足人們基本閱讀需求的根本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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