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需要“軟引導”更需要“硬約束”
2017-08-08 08:21:08?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師傅,稍停一下,現在是紅燈,變綠燈咱再走,給您點贊了啊!”從今年4月22日開始,本市不少路口的斑馬線邊出現了這樣一群人的身影,一身“檸檬黃”,手里握著“你禮讓我點贊”的標語宣傳牌,用耐心勸說的“柔性引導”方式,幫助人們樹立禮讓的觀念。這群人就是首都公共文明引導員。公交、地鐵站臺、賽場內外、公園……16年來,這支隊伍已從最初的站臺秩序服務,逐步延伸到城市公共管理的各個角落,他們像春雨,將明事理、守秩序、懂謙讓的理念灑進每個人的心里。(8月7日《北京青年報》) 風尚需要引領,文明需要提醒。“首都公共文明引導員”的意義,就是希望通過“柔性引導”方式,提醒公眾踐行文明行為,喚醒并激發人們內心深處的文明因子。可以說,這樣的“軟引導”如春風化雨,能夠在潛移默化中增強人們的文明意識,提升人們的文明素養。 從實踐來看,“首都公共文明引導員”確實收到了預期效果。在文明引導員的帶動下,經過十余年的努力,北京全市設有文明引導崗的公交、地鐵站臺已基本實現排隊候車;無人值守、乘客自覺排隊站臺達1200余個。這個“自覺排隊、愛護環境、禮讓互助”的風氣一直保持著。 當然,“軟引導”只是糾正不文明行為的措施之一,這樣的措施非一年兩年就能見到成效。正如北京市公共文明引導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孫平說:“在道德建設中,社會公德建設最難,因為它缺乏制約性,在陌生人社會進行公共秩序的自我約束并不容易。這些年來,文明引導員就在做這些事。”因此,對于日漸擁擠的城市來說,對于飛奔著進入汽車社會的我們來說,爭當文明公民,既需要依靠道德力量的“軟引導”,更需要依靠法治力量的“硬約束”。 法治力量的“硬約束”體現在哪里?體現在法律規定上,體現在具體執行上。車輛隨意變道、開遠光燈、行人亂穿馬路……這些交通不文明行為,亂插隊、亂扔垃圾、亂涂亂畫等生活不文明行為,都需要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予以規范,真正以法律形式增加公眾不文明行為的“道德成本”和“信用成本”,讓任何無視公共文明的人不再“為所欲為”。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一個良好社會秩序的養成,往往是從嚴格執法開始的。我們看到,隨著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不斷健全,依法治理不文明的法治努力從未止步,而讓文明與法治真正做到同步攜手還是個系統工程、需要長期謀劃,需要嚴格管理、嚴格執法。只有法治的“硬約束”與道德的“軟引導”有機結合,公眾才會更加自律,才不會因一時“任性”而觸碰社會的公德底線和法律紅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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