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闖紅燈,單位被摘文明牌不冤
2017-05-04 16:13:09?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員工發生交通違規行為,單位被摘“文明單位”牌冤不冤?一點也不冤。其一,根據福州市有關方案的要求,各機關、企事業單位交通違法情況,特別是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創建文明單位考核內容。既然已經納入了考核內容,就必然會對“文明單位”產生影響,這是自然不過的事情。 其二,文明單位是各級單位中的先進代表,當然應該在緩解交通擁堵中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并加強對單位職工文明交通宣傳教育工作,樹立文明單位良好形象。這既是履行社會責任,也是對員工安全的呵護。 由此可見,員工闖紅燈,單位被摘文明牌不冤確實不冤。但是,在這一處罰過程中,需要注意幾個問題。一是文明單位是單位中的先進代表,有摘牌“緊箍咒,但對于不是文明單位的、或者沒有參評文明單位的單位,不能就束手無策。文明的交通環境需要全體參與者共同維護,如何給這些單位敲警鐘,也必須有應對之舉。 二是要避免重復處罰。從報道來看,被約談的文明單位,要在單位職工大會上對分管領導和交通違法個人進行通報批評,交通違法個人做出深刻檢查,扣發交通違法個人的文明單位獎金。這沒有錯,已經違反了交通法規,當然不能領取文明單位獎金。需要注意的是,單位會不會在此基礎上,再對個人進行處罰?這樣的處罰是否合理,就需要斟酌。尤其是機動車,他們已經受過交管部門的處罰,會不會導致重復處罰,也需要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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