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腳鹽”并非鹽業改革之病
2017-05-04 08:01:09? ?來源:法制網 責任編輯:林瑤 我來說兩句 |
近日全國多個省市,出現了一款由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商標名為“代鹽人”的深井巖鹽(加碘)。該鹽存在異味,當加熱或有手搓后,會散發出濃烈的臭腳味。多地職能部門已要求該品牌食鹽下架(5月2日人民網)。 自古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食鹽,不只是烹飪中最常用的調味料,更是生活必需品之一,是對人類生存最重要的物質之一。散發出濃烈臭腳氣味的“臭腳鹽”在全國多個省市出現,無疑直接影響了人們對食鹽的食用,危害老百姓的食品安全,下架是最基本的處理手段。特別是在我國加快推進鹽業改革的重要節點,出現“臭腳鹽”事件,人們很容易將責任歸咎于鹽業改革,甚至可能有既得利益部門將其作為拒絕和阻礙鹽業改革的理由。 然而,縱觀這次發生的“臭腳鹽”事件,并不難發現,出現“臭腳鹽”,不但不是目前鹽業改革造成的后果,相反恰恰是鹽業政企不分的弊病之一。 從目前查處的情況來看,“臭腳鹽”主要由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和中鹽皓龍鹽化有限責任公司兩家鹽業公司生產,這兩家食鹽生產企業都位于河南平頂山市葉縣。其中,中鹽皓龍鹽化有限責任公司系中國鹽業總公司控股、河南省鹽業總公司(與河南省鹽務管理局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參股的國家最大的食鹽生產定點企業,與鹽業監管部門是名副其實的一家人,并與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同屬于河南省僅有的三家國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之一。這意味著河南三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中有兩家生產出了不合格的食鹽,足見當地鹽務主管部門的失職。 實際上最早發現“臭腳鹽”的地方正是“臭腳鹽”產地平頂山市,當地媒體早在今年3月份就公開報道過。但關鍵問題是,當地鹽務主管部門對此并沒有采取任何補救措施,不但沒有立即下架、召回“臭腳鹽”,處罰生產“臭腳鹽”的食鹽生產企業,反而任由“臭腳鹽”在全國各地的食鹽市場上流通,危害民眾的健康權益。換句話說,平頂山市和葉縣兩級鹽務主管部門在“臭腳鹽”問題上難辭其咎。這背后的實質是,鹽務主管部門正因為與本地食鹽生產企業之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利益關聯,才對本地生產的“臭腳鹽”視而不見,甚至充當庇護傘。 可見,保障食鹽安全、杜絕“臭腳鹽”,就必須推進和深化鹽業改革,徹底打破鹽業政企不分格局,斬斷鹽務主管部門與食鹽生產、銷售企業之間的利益聯系。只有這樣,讓食鹽的生產、銷售歸企業,讓食鹽生產、銷售的監管歸職能部門,才能讓職能部門把更多的時間、精力和人員放在食鹽質量的監管上。同時,對于監管不力的鹽務主管部門,必須追究他們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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