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天價煙要規范“專賣”
2017-02-16 08:02:21?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日有市民發現,有煙酒店為迎合消費者,對煙草“限價令”置之不顧,公然貼出“天價煙”標價擺在柜臺上售賣。記者走訪發現,超出“限價令”規定最高售價千元每條的香煙品類比比皆是,其中有的香煙身價甚至翻了近10倍,賣出近4千元的高價(2月15日《北京晨報》)。 “限價令”已執行了近5年,天價煙為什么還會卷土重來?究其原因,一是節假日期間高檔香煙需求量大,一些不法商家不顧“限價令”加價出售;二是高檔香煙供應不足,甚至嚴重供應不足,一些不法分子“販煙”、“炒煙”,高價出售。 也就是說,之所以天價煙會卷土重來,除了一些商家唯利是圖、鋌而走險外,與高檔香煙稀缺或緊俏有著直接的關系。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導致了高檔香煙的稀缺或緊俏?要回答這個問題,又不得不從我國的煙草專賣制度說起。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統一管理、垂直領導、專賣專營”的煙草專賣制度。就香煙的零售而言,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售賣香煙必須從當地煙草公司進貨,本地售賣的香煙禁止從外地進貨;二是,煙草公司給零售商供貨的種類和數量是受配額限制的,即供多少貨和供什么貨都由煙草公司說了算。 由于各地生產的香煙尤其是高檔香煙不能在全國“自由流通”,加之本地煙草公司給零售商供應的高檔香煙品種和數量太少,如此帶來的直接后果是,高檔香煙不能滿足當地市場的需要,尤其是不能滿足節假日期間的需要。可見,高檔香煙的稀缺或緊俏,與香煙售賣的“各自為政”有著直接的關系。這是其一。 其二,由于香煙的獨家經營,在對零售商家配送香煙尤其是高檔香煙的品種和數量上,都是由當地的煙草公司說了算,加之缺少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從而又形成了尋租空間。也就是說,“看人下菜”的高檔香煙配送,又加劇了“販煙”“炒煙”愈演愈烈,進一步推高了高檔香煙的價格。 其三,實行煙草專賣制度,就意味著政府對這個市場有更重的監管與引導責任。即,當地的煙草專賣局對“販煙”“炒煙”的違法行為要嚴格執法,對違反“限價令”高價出售高檔香煙的行為要進行嚴厲查處,切實履行好監管責任。而從目前情況看,天價煙卷土重來且泛濫成災,很大程度上與當地煙草專賣局的監管缺失或不到位有關。 所以說,天價煙的卷土重來,表面上看是一些不法商家“販煙”“炒煙”造成的,而實質上卻是長期以來煙草專賣帶來的必然結果。 因此,在當前“專賣”制度難以取消,以及在高檔香煙供不應求的情況下,防止和減少天價煙卷土重來,各地煙草專賣局必須切實履行“專賣專營”的責任。一是,對“販煙”“炒煙”違法犯罪行為,以及違反“限價令”的違規行為,必須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讓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鉆;二是,對配送的香煙品種和數量要制定嚴格的規定和措施,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以接受群眾的監督,消除“看人下菜”,堵死尋租空間。 當然,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及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有必要對已實行近34年的煙草專賣制度的必要性進行一次重新審視。也就是說,在2016年取消食鹽專賣后,下一步是不是也應考慮考慮取消煙草專賣了。否則,天價煙卷土重來,就不可能避免,天價煙更不可能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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