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寧化縣幾名老師近日出現在當地執紀部門的通報之中。10月21日,當地首批通報11名公職人員“違反城市管理規定行為”進行通報,名單顯示,9人通報理由為“在占道經營攤點買菜”,2人通報理由是“違規停車和騎摩托車沒有戴頭盔”。兩名老師位列“在占道經營攤點買菜”的名單之中。 沒錯,不是“賣菜”,是“買菜”。明明應該處理占道經營的攤販,偏偏被處理的是買菜的路人。明明應該由城管來面對,偏偏由執紀部門來出面,這個位,顯然越得有點大。 相關通報,依據是10月8日出臺的《關于機關黨員干部在城市管理中嚴格遵守“三帶頭八不準”行為規范的通知》。公允地說,并不是針對老師這支隊伍來的,而是針對全縣機關黨員干部。此中包括“不準在占道和流動攤點買菜、就餐等購物行為”等內容在內的“三帶頭八不準”。作為一種提倡,要求機關黨員干部帶好頭,無可厚非。但是,當地相關部門似乎覺得一般性提倡要求不過癮、普通的執法處罰不刺激,于是聯合多部門興師動眾,通過查閱執法處罰單、調閱監視視頻、現場暗訪抓拍等手段,將處理對象以通報的形式一一曝光,這就把公權對于內部監督的重點,作出了莫名其妙的轉移。 明明可以把重點監督的對象放在領導干部身上、把重點監督的內容放在“八項規定”的執行上,當地執紀部門卻過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了城管可以辦、交警可以罰、群眾可以監督的層面。諸如在馬路邊占道經營的小攤上買個小菜之類的事,看起來嚴格、正義,但實際上暴露了監管機構對于黨員干部的管理與執紀過程中,明顯存在的錯位加越位,是對包括“不準隨手亂丟果皮、紙屑、包裝袋”這類純屬個人小節的過度監視,也是對公權資源的明顯浪費。 按照寧化縣相關規定,通報只是一個“起步價”,接下來會視違規次數給予提醒談話、書面檢討、誡勉教育等處理,同時依違規次數扣發個人及單位精神文明獎金。而這些規定的出臺,從理論上看,并不存在明顯的漏洞,但是放在整個對于黨員干部監督管理的大背景下,它給人造成的是一種層層加碼的壓力感。在隨意拿捏的紀律尺度、動輒通報批評與處罰的執紀氛圍中,很容易讓基層普通黨員干部有一種難以平靜的不安。此中因為尺度凌亂、監督過度所造成的處罰失當,便在所難免。 當前各級部門對于黨員干部的監管,應該防止從過去的“失之于寬”,突然進入“管得太寬”的隨性狀態,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個標準管到位,既不讓黨員干部因為失之于寬而裸奔,也不能讓有權實施通報處罰的部門太任性,否則對黨員干部的監管失去統一的標準,也會降低黨紀國法的嚴肅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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