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輪胎示眾”能否鎖住出租車拒載亂象
2016-05-16 17:40:33?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出租車拒載“停運示眾”具有警示意義 長期以來,無論是交管部門,還是出租車企業,都忽視了出租車的基本屬性——其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種補充,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也享受政府一定的補貼。既然政府提供了補貼,就表明政府在向出租車企業花錢買服務,出租車也承擔了一定的公共服務職能,就不能一味地以牟利為目的,理應向市民提供低價優質的服務。 事實上,對于出租車拒載行為,國家和地方均制訂了專門的處罰規定。比如,《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存在不按照規定攜帶從業資格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行為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又如,《西安市出租汽車駕駛員規范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凡因拒載等嚴重違紀或屢教不改的駕駛員,將被列入失信“黑名單”。至于廈門對出租車拒載行為,既罰司機又罰車,是一種創新之舉,既提高了拒載成本,又對出租車行業起到了警示作用。 可見,對于出租車拒載等違規行為,不缺法律規定,缺的是監管手段和規范措施。首先,應根據人口的增長速度,增加出租車的數量,減緩私家車的增長速度,把更多的道路資源留給出租車,使城市堵車現狀得到改善,緩解“打車難”。同時,當遭遇拒載時,乘客應及時投訴,社會應給予譴責。再者,出租車公司應嚴格執行出租車相關管理規定,加強對出租車司機的教育管理和出租車的運行監管,實施動態考核制度,并實行服務質量與從業資質掛鉤,嚴格按照運行時間進行考核,特別是,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拒載等違規行為。【詳細】 但僅靠“鎖車示眾”鎖不住的哥拒載的心 在份子錢奇高,專車不斷蠶食市場的情況下,的哥們的收入與日俱下。如此語境下,出租車為何要拒載?無非是,不拒載也沒得賺。比如,早晚高峰時段,在市中心打車,走3、4個紅綠燈的路程,就要至少爬上半個多小時,而打車費不過是10多元。這樣的買賣合適么?因此,一遇到這種活,司機就想著法子拒載。從這個角度看,只要拒載的現實“剛需”還在,拒載就不會銷聲匿跡。 退一步說,即使受制于“鎖車示眾”,的哥們不敢明著拒載了,但暗地里也有變通的辦法。比如,在早晚高峰,出租車不在市中心擁堵區出沒,而是在外環、火車站等能拉大活的地方運營。或者加入網約車的行列,在網上拒載不盈利的市中心“短單”。如此,豈不事與愿違,造成市中心的乘客更打不到車? 可見,“鎖車示眾”治拒載只是執法者的單相思。只要在市中心拉活,依然“堵成一鍋粥”,依然不賺錢,出租車拒載就不會絕跡。而“鎖車示眾”只會逼著出租車拒載更隱蔽而已。 事實上,治理拒載問題,要堵也要疏。相關部門在嚴厲打擊拒載行為的同時,也要給出租車釋放政策紅包。比如,允許乘客拼車,既節約社會資源,也提高出租車收益。更重要的是,相關部門需進一步優化路網結構,讓出行更通暢。目前而言,一些城市的主干道寬闊敞亮,而支線卻堵成漿糊,造成車輛不能及時分流,嚴重制約通行效率。顯然,疏通這些“毛細血管”,刻不容緩。只有這樣,拒載才能真正離開的哥的心。【詳細】 精彩短評 出租車拒載就可“鎖輪”示眾? 現行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明確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行為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從法理角度上看,“法無授權不可為”,公權部門并不能擅自增添加碼處罰。而且,若不從出租車拒載的多方面因素出發去審視問題,解決問題,待到關鍵時候就祭出對出租車司機單方面的附加“處罰”重拳,既不合規又不合理。此類“有權任性”的做法也許能得到市民的歡迎,但根本上可能無助于解決問題,還可能激化矛盾。長期揮舞權力大棒地“以罰代管”,也是一種“懶政”思維,我們要保持足夠的警惕。(林旻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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