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培文杯”全國青少年創意寫作大賽一等獎獲得者王某被指抄襲一事有了新進展。賽事組委會決定取消其參賽資格和所獲獎項,由于王某此前已通過清華大學自主招生初審,清華招生辦亦發表聲明,取消其自主招生考試資格。 在2015年第二屆“北大培文杯”寫作大賽中,王某憑借《閃電》一文獲得一等獎,可隨即就有網友指出其抄襲。事件發生后,最緊要的是確認抄襲是否屬實,但文學作品的抄襲審核,較之專業論文存在更多不確定性。除開連篇累牘的抄襲,對人物設定和情節的挪用是否屬于抄襲始終存有爭議。不過,具體到王某文章,因抄襲的作品均為網絡上火爆的“同人文”(即借用原作人物、場景等要素改編成的新作品),作品的人物設置和情節,與《未完成的肖像》《琥珀鉛華》等網絡熱文相像,所以在第一時間便引發關注,而賽事組委會卻未能及時發現。隨著核查不斷深入,甚至有網友質疑,王某的初賽作品同樣抄襲自網絡同人文,若果真如此,那么,王某就不是初犯,而是在嘗到“甜頭”后變本加厲了。所以,我們需要了解:抄襲者的動機是什么?在組委會公布審核結果后,當事人做出道歉和說明都極有必要,相信關注者希望聽到的也是“回應”而非“回避”。 事件能夠引發持續關注,還由于其利益牽扯較多。不僅王某被指抄襲的作品已結集出版,她甚至因此獲得清華自主招生考試資格,即,她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了相當多的利益,這就放大了事件的負面影響。不過,與其關注如何取回這些利益,不如探討當事人犯錯的客觀因素,這對我們更有啟發意義。無論是自主招生還是統一高考,各大高校在錄取學生時,除了應試成績,越發關注考生的競賽表現,后者作為“加分項”,能鼓勵學生發揮特長,更有利于高?!皟炛羞x精”?!芭辔谋睂懽鞔筚?,在獎勵設置中明確表示“高中組一等獎獲得者將獲得北大、清華等高校的自助招生推薦資格”,可想而知,這對考生有多大的吸引力。雖然抄襲行為歸根結底源于抄襲者道德素養不高,但如果沒有外界巨大的誘惑,絕大多數人或許不會輕易地“以身犯險”。 對“培文杯”自行同自主招生捆綁在一起的做法,網絡上多有爭議。畢竟教育部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開和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定:“嚴禁將參加大學組織的先修課程、夏令營、冬令營等活動作為自主招生的前提條件或者與自主招生考核工作掛鉤,影響考核的公平公正?!薄芭辔谋庇小跋蚋咝M扑]考生”的資質嗎?實際上,清華的回應已足夠說明問題:“清華大學從未將獲獎作為自主招生的資格條件,也從未將其與自主招生選拔工作掛鉤。”換句話說,清華因王某抄襲坐實而取消其考試資格,只是由于她提交材料“造假”違背“誠信”原則。那么,撇開事件稍加推廣,搞清楚全國范圍內還有多少諸如此類的民間比賽、理順它們和高校招生工作的關系,雖不能杜絕所有抄襲行為,但至少能讓參賽者多一份冷靜、少一份“鋌而走險”。 周敦頤說過:“文所以載道也,輪轅飾而人弗庸,涂飾也。況虛車乎?文辭,藝也;道德,實也。美則愛,愛則傳焉?!睂懗龅奈淖?,之所以不是徒具形式的“修飾”,是因為其中灌注著“道德規范”,如果作者本人不能踐履這些規范,就不足以讓讀者信服。抄襲與為文的宗旨背道而馳,無論是誰,都要為此付出代價,或許,這會成為一生的污點,但知恥而后勇總好過畏縮不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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