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的修改幾乎涉及疫苗使用、監管和問責的“全鏈條”。以嚴肅法紀、良法善治來規范疫苗的使用和監管,才能恢復公眾的信任,讓更多人能免于疾病,更免于焦慮。】 4月25日是一個稍顯“冷僻”的節日——全國兒童預防接種日。但實際上,自1986年6月確認設立以來,這一節日已經走過了30年。而今年,這一天卻因前段時間備受關注的疫苗案件,闖入了公眾視野。在這一天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也就絕非偶然了。 這一條例的修訂,背景也正是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對此,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在說明時毫不諱言,并稱“聚焦”了其中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堅持了“問題導向”。《條例》規定,二類疫苗由省級疾控機構在平臺上集中采購,強化儲存、運輸的冷鏈要求,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制 度,鼓勵通過商業保險等形式對接種異常反應者進行補償,發生嚴重事件當地領導應當引咎辭職,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羅列下來可以發現,條例的修改幾乎涉及疫苗使用、監管和問責的“全鏈條”。這樣的響應速度和解題思路,值得肯定。 回看整個疫苗案件引來廣泛關注時,公眾的焦慮情緒背后,也有大寫的“不信任”。畢竟,涉及自身與家人的安全,這樣的不信任可以理解。更何況,這起案件的規模之大、涉及范圍之廣,也確實讓人咋舌。“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而信任的小船就更是了。因為,該案件暴露出的,是監管的漏洞,而有漏洞也就意味著,更多人可能鉆空子干那些損人利己的勾當。“千里之堤,毀于蟻穴”,這句古語用在這里,再合適不過了。 類似的信任危機,這些年并不少見。當年,一些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幾乎摧毀了中國相關產業的根基,至今從海外代購奶粉,仍是不少人理所當然的選擇。而食品安全領域出現的問題,也讓不少人在吃東西時戰戰兢兢、如臨如履。相比之下,疫苗是更加必不可少的基本健康產品,疫苗安全也是政府必須要提供的公共產品,決不能讓公眾再一次失去信任了。 從這個角度看,相對于具體的措施,政府的態度對公眾而言可能更加重要。無論是李克強總理對疫苗案的批示,相關部門對疫苗案的處置,還是疫苗條例的大幅修改,說到底都是要重建“疫苗信任”。公眾看到了最高層級政府解決問題的決心,看到了處理疫苗案時雷厲風行的行動,看到了補上監管漏洞時合理有效的舉措,也就看到了疫苗安全的保障,看到了健康生活的希望,看到了在疫苗接種上,保持基本信任的可能。 今年的兒童預防接種日,主題是“依法預防接種,享受健康生活”。的確,以嚴肅法紀、良法善治來規范疫苗的使用和監管,才能恢復公眾的信任,讓更多人能免于疾病,更免于焦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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