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總是有風險的,對驢友們的冒險精神,社會也不妨多一些理解和尊重。所以罰款肯定不是目的,制度的改進或者輿論每一次的探討,其實也都是一次善意的提醒:驢友們的冒險精神、突破精神值得敬佩,但備案給自己多留一條后路,不是壞事。】 據報道,4月1日起施行的新《陜西省旅游條例》規定,組織“驢友”探險要提前5日備案,否則要處以最高5000元罰款。當天和次日,兩支大學生戶外穿越隊伍先后進行“鰲太穿越”并出現狀況,先后請求救援。這是該條例施行后首例動用救援隊伍的穿越,但記者調查發現,如何備案及處罰,均存在一定的困難。 陜西旅游條例當初還只是草案時,其實就面臨爭議,拋開要驢友備案是否合理不說,罰款制度很可能被架空。因為驢友備案不備案,如果不出事,其實很難被事先察覺。讓執法人員在山里蹲守核查,成本高到根本無法實現。所以參與修訂的陜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人士也承認,這條款更多只是有“提醒驢友有風險意識作用”。 既然初衷就只是個警示條款,如何備案、如何處罰等細節上的含糊,也就在意料之中。現在只不過是有現實案例,證實了當初條例中的“漏洞”。要在制度上修復漏洞其實不難,比如罰款主體當時沒明確到底是體育行政部門還是旅游行政部門,現在當然可以補充規定,但不管明確由誰來收,都繞不開當初的問題——不備案的人誰去查?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一一盯住所有的驢友,最后就只能“選擇性執法”,只罰那些出了事而又被發現事先沒備案的。 由此可見,備案制度能否被尊重,光靠完善罰款細則是不夠的,關鍵是怎樣調動起驢友的主動意識。不可否認,愛玩穿越的驢友,通常都是追求不斷突破常規的一群人,他們不愿意被束縛,害怕備案了后自己的行為受干涉。比如,一旦穿越過程中臨時改變線路,會不會就算違規呢?這些細節顧慮都會成為驢友去備案的思想阻力。要化解顧慮,需要盡可能讓旅游者意識到,備案就像“免費投保”,利多弊少。 首先備案要做到名副其實,只是作為檔案留存,而不是變成事先的審批管制。對于驢友的備案信息,只要沒有特殊情況發現,就應該秉持最少干預原則,不因為備案而對驢友的穿越有任何不該有的干涉。 其次,要讓驢友感受到備案的“好處”。前些年很多地方都出現過驢友遇險求救的情形,有時候救援需要付出很大的人力、物力成本,這些成本該由誰均攤,尤其是獲救的驢友要不要付費,一直存在爭議。未來或許可以考慮和備案制度有所“綁定”,那些備案過的驢友如果遇險求救,可以不交或者少交費用,而那些不愿備案的驢友,除了罰款之外,在救援費用上,也應該多承擔一些。因為信息不透明,本身會給救援提升難度,可能消耗更大的成本。 穿越總是有風險的,對驢友們的冒險精神,社會也不妨多一些理解和尊重。所以罰款肯定不是目的,制度的改進或者輿論每一次的探討,其實也都是一次善意的提醒:驢友們的冒險精神、突破精神值得敬佩,但備案給自己多留一條后路,不是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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