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小姐的蘋果手機用到第三個月開始不能正常充電,到第六個月就徹底不能開機了,送到售后服務卻被告知不在保修范圍內——這是廣州市消委會日前公布的3·15典型案例之一。 宗小姐的遭遇其實算不上新聞。僅這兩天的報道,就有人維修手機時被要求出具購機發票、手機盒和身份證,并且缺一不可;有人蘋果手機黑屏,卻因外殼有磕傷被拒絕保修……根據統計,2015年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受理手機投訴12.28萬件,連續7年位居商品類投訴第一位,而曾以“難啃”“高傲”聞名的蘋果,相關投訴也一直處于“高燒”狀態。 目前,對于3·15,人們似乎已經習慣了這種模式,當它來臨的時候,大家一擁而上,相關部門曝光、提醒,媒體明查暗訪,消費者猛烈吐槽;而當聚光燈被引向別處,圍觀者作鳥獸散,部分平日里或大行其道或隱秘存在的消費沉疴也默默地恢復原狀——從數年前被曝光售后政策歧視到如今霸王條款屢見不鮮,蘋果的案例也足以說明,消費者的維權之路依然道阻且長,并且還應該依賴“天天3·15”,依靠生活中的常態維權。 那么,3·15距離“365”還有多遠?簡單來說,就是維護“消費者權益”要有更強震懾力。 首先,暢通維權渠道沒有止境。目前,高效、便捷的維權渠道仍然缺乏,調解周期長、維權成本高等依然是消費者最大的“攔路虎”。對此,不少地方已探索“互聯網 ”促維權,嘗試完善聯網機制、打通調解通道、整合社會資源和司法資源等等,這些嘗試顯然越多越好。其次,需要職能部門更多“出頭”。假冒偽劣商品鑒定難,不規范的經營方法難以定性,商家的違法成本還不夠高,部門監管仍不夠常態化等已是老生常談,從體制機制上完善維權體系建設、整合市場監管力量等應該加快步伐。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還有維權習慣。每到3·15,消費者總會迸發強烈的參與熱情,通過各種平臺不吐不快。以去年而言,新浪微博“3·15曝光臺”這一話題的參與數量達5.8億人次——3·15已經變身“吐槽狂歡節”!不過,仔細觀察就會發現,很多“槽點”和“不幸”已經有多年歷史,平時不投訴,或者投訴了無人理,趁著過節吐個槽,頗有點“算總賬”的意思。不過,這樣就算維權了嗎?有媒體調查,我國消費者的維權“技能”仍然不容樂觀,甚至連投訴渠道都一知半解;很大比例的消費者對于消費糾紛驚人的“大度”,因怕麻煩而“忍氣吞聲”,充分發揚了花錢買教訓、退一步海闊天空,甚至“吃虧是福”的胸懷。 可見,原本我們認為權益保護的“敵人”是奸商、霸王條款和各種驚心的潛規則。現在越來越多人也應該開始意識到,維權的對手還有我們自己,那個停留在息事寧人、停留在“怕麻煩”中的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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