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 京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近日印發。在《意見》中,最為引人注意的一項是:“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p> 消息一出,立刻在社會上引發了爭議。有網站進行的調查表明,七成網友對此表示質疑,還有網友調侃稱:“之前的公攤面積退錢嗎?以后的物業費還交嗎?” 目前國內建設大型小區的模式,確實存在擠占城市空間,特別是道路資源的問題。按照規劃專業人士的觀點,打開封閉的小區后,城市路網的“毛細血管”得到豐富,對緩解交通壓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積極作用。 而民眾質疑的理由也很充分。最直觀的一點在于,原有的小區道路、綠化等資源轉為公共區域,業主的利益,特別是高端小區業主可能受到影響。開放式小區可能會影響現有的居住環境,人員自由進入會帶來安全隱患,等等。 打一個簡單的比方,城市高校內的環境優美,體育場館等資源豐富,如果拆掉圍墻,勢必吸引周邊人員使用?;ㄥX購房的業主,往往圖的就是個封閉空間。不少開發商也會將小區的“私家性”和“獨立性”作為賣點。甚至可以說,小區內部的設施資源和低密度交通,本身就是其房產價值的一部分。 當然,《意見》的印發,不代表現有的小區就要立刻拆掉圍墻。這涉及到城市規劃、物權、治安、交通安全乃至相關法規等各個方面的調整。而《意見》本身的措辭較為簡短,在政策落地之前,還需要靠對此進一步的解釋和闡述,務必打消業主和購房者各方面的疑慮,切實保障他們的利益。 從居住安全上來說,能否完善安保設施,將封閉區域從小區門后移至單元樓。從經濟層面上來說,在業主犧牲利益之后,能否得到合理的補償。另外,是否所有小區都有“打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實踐中如何避免“一刀切”的傾向,都是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楊 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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