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搶劫留守婦女兒童行為是維護立法精神
2016-01-21 15:11:08?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關于審理搶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對“從重判處”和“控制減刑幅度和頻度”的幾種行為做了規定:對于多次結伙搶劫,針對農村留守婦女、兒童及老人等弱勢群體實施搶劫,和在搶劫中實施強奸等暴力犯罪的,要在法律規定的量刑幅度內從重判處。 另一方面,《意見》對“從寬處理”也做了相關說明。同時提出對因家庭成員就醫等特定原因初次實施搶劫,主觀惡性和犯罪情節相對較輕的案件在量刑上要與多次搶劫以及為了揮霍、賭博、吸毒等實施搶劫的案件有所區分。(北京青年報1月20日) 立法、執法的目的和精神,是通過法律手段調整人們的行為,維護社會秩序。搶留守婦女兒童重判,維護的是立法精神。嚴厲打擊搶劫農村弱勢群體的規定,重在懲前毖后,對于保證農村安全氛圍,創造和諧社會,意義重大。 這些年來,全國經濟大融合,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員外出打工,留守兒童、婦女和老人成為農村建設的主力軍,也成為一個社會問題。一些罪犯瞄準了農村留守人員的柔弱好欺,趁機搶劫財物。這些人遭到搶劫,一方面對周邊留守人員會產生巨大的恐慌,感到喪失安全感,影響著農村的穩定;另一方面,此類消息直接沖擊著外出務工人員,讓他們無法安心工作,產生各種社會隱患。 隨著信用卡的推廣,無論城市和農村,越來越多的人習慣用卡來支付,尤其是有錢人,家里和身上很少帶現金。相反是那些農村的留守老人、婦女,因為沒有多少錢且囿于不習慣用卡,再加上農村銀行網點少,家里往往存有一定的現金,成為竊賊、搶劫犯的目標。而留守孩子的錢,往往是生活費、口糧錢,一旦被搶,不僅孩子會失去生活保障,甚至會給幼小的心靈造成巨大傷害。 春秋時期,最有名的大盜叫盜跖。盜跖的部下問盜跖說:“做大盜也有法則嗎?”盜跖回答說:“無論做什么事情都有法則。做大盜怎能沒有法則呢?”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盜亦有道”。經常看古代小說人會注意到一些細節,很多土匪強盜都有“不搶老人、孩子、婦女”的“三不搶原則”。之所以壞人也有這樣的規定,主要講的是社會道義,不能對弱勢群體動邪念,否則無法在江湖立足。當前搶劫弱勢群體的人,連古代的強盜都不如。 當然,“盜亦有道”并不代表搶劫就合情、合理、合法。古代政府打擊搶劫盜竊,我們的法律也不會鼓勵這樣的行為。搶留守婦女兒童重判,是在當前農村形勢下的一個維護社會安定的好舉措,應該為最高人民法院點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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