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消費”屢遭“放鴿”,戳中維權軟肋
2015-09-30 09:00:35?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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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張先生在昆區一家尚未開業的健身會所花900元辦了一張健身年卡,不久前,該健身房卻已經關門停業了。呂小姐在一家美容美體店做臉部護理,充值1200元。但辦卡還不到一個月時間,商店卻已關門,電話也打不通。(據9月28日《包頭晚報》) 時下,預付消費已成為一種常態,商家緩解了資金緊張,消費者得到了實惠,本是兩全其美之事,有利于商業的發展。然而,現實卻總是與理想開玩笑,在人人卡包里都裝著幾張消費卡的常態背后,潛藏的卻是危機。“辦卡易退卡難”“ 用卡遭遇各種限制”都是預付消費常見的問題,這些問題,尚且可以用紛爭來解釋:商家未盡到告知義務,消費者自己未認真審察合同。但倘若是在預付款后被放鴿子,商家關門大吉,消費者無處消費,又該如何呢? 記者了解到,可采取以下方式來維權:消費者可以投訴到有關部門,由相關主管部門對商家進行查處;消費者也可以以商家欺詐的名義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另外,消費者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看似方法很多,但仔細一琢磨,大都是無用功。面對已經倒閉的商家,有關部門又如何查處呢?只怕結果是不了了之吧!提請民事訴訟,你連商家姓甚名誰何方人氏都不清楚,又怎樣訴訟?即使知悉,為了幾百元上千元打官司,普通人誰又耗得起這份精力和時間呢?報案倒是不錯的選擇,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即可立案。何謂數額較大?即詐騙公私財物達到三千元至一萬元。怎么樣,你又傷心了吧!你被商家放鴿的金額,并不夠立案條件。如此看來,除了自認晦氣,或者求助于媒體,你還真找不到挽救的辦法! 面對“預付消費”,商家為何敢屢屢“放鴿”,想來,也是掐準了消費者維權的軟肋。當然,相對于大多數追求長遠發展的商家來說,這樣的無良商家,畢竟是少數,但恰恰是這少數,破壞著市場經濟的誠信法則,打擊著“預付消費”這一模式的持續發展,成為了市場的腫瘤。 發展預付消費市場,必須切除惡瘤。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維權方式,是相關部門必須思考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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