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場私劃停車位,到底誰該“洗個澡”?
2015-09-09 08:41:35?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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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晚間,市民王先生送朋友回家。剛將車停到友誼大街北側的道路上,就有人上前詢問:“洗澡嗎?”在聽到王先生否定的回答后,對方告知“不洗澡不能將車停在這里。”(據9月8日《包頭晚報》) 本來屬于公共區域,浴場卻私自劃線圈地,“開辟”出停車場據為己有,想要在此停車就得先洗澡,這其實和“想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的強盜邏輯無異。 私占公共區域明明于法于理不容,可浴場不僅占的心安理得更理直氣壯,面對為市民添堵的此情此景,筆者忍不住要問,到底是誰才該先“洗個澡”? “浴場是我們買下的,因此浴場門前的空地也是我們的”,浴場工作人員的回答,真可謂雷倒眾生。商家有“門前三包”責任,但這并不代表他們擁有門前用地的使用權,至少暫時是沒有這樣的明文規定。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商家門前的用地是市政用地,明顯是屬于公共資源的,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現在浴場將公共資源變成自家的一畝三分地,如此公私不分、得了便宜還賣乖,這樣的思想和行為恐怕首先就該去“洗洗澡”,去清“污”除“垢”。 浴場占用公共資源當停車場,如果不是完全因為無知,那就還可能是有肆無恐的無畏。浴場這樣的行為到底存在了多久,如果只有三天五天時間,那相關管理部門可能不知情,尚情有可原。可是如果這樣的問題持續了數月,甚至長達數年之久,那管理部門還無動于衷就說不過去了,甚至不排除有玩忽職守之嫌。正因為無人來管,所以浴場才能也才敢為所欲為,如果要追究責任,相關部門恐怕也該洗洗違法不查、執法不嚴的病灶和污垢。 針對浴場私占公共資源設停車場的情況,交管部門已經責令清除整改,同時還提出了在全市范圍內規范車位施劃的治本之策,相信有這樣的嚴查重處和科學管理,私設停車場的行為會得到有效的控制,但是要避免舊病復發,要遏制部分商家蠢蠢欲動的念頭,管理部門和眾多商家恐怕還得經常“洗洗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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