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寨村等于乞丐村”更像是商業邏輯
2015-08-20 16:03:37?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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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岷縣中寨鎮小寨村,曾經有“全國第一乞丐村”之稱。日前,北京、南京等地不斷曝出小寨村的村民在地鐵上乞討,小寨村再次引起媒體關注。小寨村的村主任方俊文,和政府工作人員一起去南京準備接回發現的7名乞討人員。可到了以后才發現,這些乞討人員都不是他們村的,而是鄰近鄉鎮。據了解,今年小寨村無人出其乞討。小寨村是替人背了黑鍋”。(8月19日,成都商報) 羅斯福說過,人有四項基本自由:表達意見的自由,崇拜的自由,免于匱乏的自由,免除恐懼的自由。在特定歷史時期,小寨村居民難忍物質匱乏之苦,行使起“免于匱乏的自由”,“全國第一乞丐村”與其說是小寨村的污點,不如說是那個時代的印記。無論是羅斯福所說的物質自由,還是人權論中的生存權,乞丐村在特定歷史時期更多是某種生存境況,與道德定性距離甚遠。 小寨村土地貧瘠,村民們在石頭山上開墾土地,種上一季青稞、玉米,有沒有收成全看天意。所以在上個世紀70年代,出門乞討只是一種求生本能。部分早期出門乞討的人甚至蓋起了樓,有的靠此發家致富。在物質誘惑面前,文明規訓讓位商人逐利。好在村里有人上了大學產生欺辱自覺,,從社會上吹來的恥感文化讓村里人覺醒,“別跪了,小寨人,站起來”成了村里人的共識,組團出去乞討不再叫“工作”,而是“丟臉”,可以說正是小寨村等于乞丐村的污名刺激,文化教育對村民的啟蒙教化,讓村民走向文明自覺,過上有尊嚴的生活。 那么現在鄰村人去北京南京“廣場式乞討”,何以會說是小寨人?甚至連媒體也不加甄別的說是來自小寨村?小寨村作為“最先吃螃蟹的”,獲得“乞丐村”的命名權,如今有些人把行乞做成了商機,看到了“小寨村”“商標”產生的品牌溢價。所以毋寧說職業行乞人自稱小寨人,不如說用了某種眾人心里自覺接受的共同商標,真正的小寨人不要當真,此社會之恥眾家之殤也。在別人不以為恥把乞丐村的標簽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小寨村民自感“背了黑鍋”,這本身說明了小寨村的文明進步,和政府規訓教化的功用。 “小寨村等于乞丐村”更像是商業邏輯。在特定時期求取生存權的道路上吃螃蟹的小寨人,不小心拿到了“全國第一乞丐村”的招牌,一些或在生活面前自我投降,或把出賣尊嚴當成逐利手段的人群,把別人眼中的恥辱看成了商業招牌,只是與西方人不同的是,后者行乞時還保持體面,有的甚至通過賣藝討好行人換取收益,而前者在經濟上連身份都很模糊,在命名上更加趨同化,動輒以“小寨人”自覺,不僅欺騙經濟身份而且欺騙身份底色顯得毫無誠意,殊不知現在的小寨人不再以職業行乞人謀生,甚至深以為恥。沒有把“小寨村等于乞丐村”做成商業品牌的邏輯,哪會有關乎生存權的行乞異化為發財手段的行為甚至現象? 羅斯福所謂“免于匱乏的自由”,筆者更愿理解為“免于精神匱乏的自由”,把小寨村當成乞丐村的商標,背后的商業邏輯讓人異化,那些欺騙市民信任同情連行乞都殊無誠意的職業行乞人,即便從此種商機中獲得了最大程度的收益甚至成了土豪,可他們卻是真正的乞丐,因為他們飽受精神匱乏之虞,而他們恰恰是最不自由的人群。 小寨村再也沒有乞丐,此中意義還不如精神上的“去乞丐化”讓人動容,深感“被人背了黑鍋”,有了這種精神上的歸依,看誰還敢說小寨村就是“乞丐村”?只是精神上的“去乞丐化”,還要物質扶貧,物質生活同樣了,那時才能真正去除乞丐村之污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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