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優化休假安排。意見中,最受關注的是提倡有條件的每周休2.5天假。 一時間,“每周休2.5天假”這類關鍵詞,使輿論場驟然熱鬧了不少。不過,人們擦亮眼睛細看“提倡、鼓勵、有條件”之類冷靜的限制性詞語之后,接下來的話語熱度又開始降溫。 每年的假日怎么休,從前是政策統一安排,沒有爭議。大家遵照休假日歷執行,都有在傳統節日、黃金周扎堆休假的習慣。正因為這類休假安排,使用的是一些確定無疑的詞匯,所以就成了人們愛不釋手的休假指南。如今突然出現鼓勵、提倡,不用說,許多人反倒不怎么適應了。 豈止如此,只要不是全國一盤棋,不是日歷上既定的休假日,哪怕使用強制的詞匯也未必管用。比如強制帶薪休假之類,落實的情形如何呢?這多少已淪為一種“有條件、才放假”式的福利假設。于是休假的訴求和沖動最終抵不住保工作、保位置、保產量、保工期之類的現實需要。甚至于有人說,一些企業員工的休假權永遠可能在企業相關批準人面前“見光死”。帶薪休假的現實情形簡直就是“有條件放假”的現實注解。 這似乎是一個永遠需要加班的年代,不僅企業加班是常態,就連事業單位、行政崗位加班,也不鮮見。為了各項事業的順利推進,加班永遠有很強的現實性,很大的必要性。加班是工作需要,加班是工作態度,加班是工作習慣,加班甚至于就是工作姿態。如今“五+二”、“白+黑”之類術語的流行表明,即使是公務員,也遠非外界所曾經臆想的那樣,是工作輕松不必加班的。多數勤奮的公務員,休假時間同樣是緊張的。 既然人們已經習慣了假日的統一安排,有些安排不妨更具體一些。比如夏季不妨推出高溫假。規定高溫多少度,除了必須堅守的部分崗位外,一般性崗位可以在安排人員值班的前提下,放高溫假。再比如春節假的適當擴容。關于春節的休假安排,就曾出現過除夕是否放假、春節假是否延長的全民大討論,最終的結果卻是除夕放假初七提前上班。延長春節假的民間吁請,常常總是變成了春節黃金周的“平行移位”,能不能大膽設想延長那么一兩天呢? 一切是為了真正保障人們的休假福利,很多辦法都可以用上,當然,最終的目的是讓假日真正擴容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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