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黃富平自稱辦理取保候審時被民警索要6000元錢,今年2月起向福清市檢察院、政法委提出控告,市公安局領導4月表態將依法處理,但日前警方仍表示沒有結果。 辦案民警向犯罪嫌疑人要錢,涉嫌違反人民警察法。按照黃富平的單方說法,民警要錢事出有因:因為自己醉駕被查時頂撞過辦案民警,辦取保候審時民警稱“領導說本來要按妨礙執法來做”,要是賠幾千塊錢可不追究。且不說黃富平有沒有撈到好處,民警收了犯罪嫌疑人的錢后就放寬執法口徑,是不是違法亂紀?涉事的兩名民警到底有沒有收錢,收錢的理由是什么,在控告人黃富平提交了控告信和錄音證據之后,想必不難查清。 倘若任由真相模糊,可能保護了兩名涉嫌違法亂紀的民警,但也可能玷污了兩名民警的清白。調查了至少四個月仍無結果,則令人懷疑相關部門的辦事效率和誠意,這么拖著,到底是查不清,還是不想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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