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朗臺”式貪官是患了金錢強迫癥
2015-07-13 17:41:5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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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錢如命的“葛朗臺”讓很多人印象深刻,雖然有藝術夸張的成分,但也并未脫離現實生活。鎮江市民防局原局長朱冬生就是這樣一個“葛朗臺式”的貪官,他一方面省吃儉用至極,衣領磨得毛邊開線,寧可坐2個多小時公交到鄉下去買愛吃的豆制品,也要省下汽油錢。一方面大肆受賄至極,把持審批權,權錢交易,先后受賄195萬多。最近,朱冬生被鎮江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刑11年,并處沒收財產50萬元。日前,偵辦此案的檢察機關披露了這個“貪官葛朗臺”的真面目。(7月13日,新華網) 金錢具有價值,是因為他可以兌換各種生活必需品,滿足我們的各項基本需要。多數人,追求金錢的意義都不在于金錢本身,而是因為金錢可以購買各種東西,這就是我們在取得收入之后購買各種生活必需品的正常消費。 但是,這位官員,雖然貪污受賄了大筆錢財,然而卻過著過分勤儉節約的生活,這是為何?因為在這位官員的眼中,金錢已經成為了他所追逐的目的本身,而失去了金錢可以購買各種商品的交換價值。這位“葛朗臺”的官員,將金錢作為了他追求的東西本身,而不是獲得滿足各種基本需要的手段。在他眼中,金錢本身就具備了價值。單單追求金錢,似乎就可以滿足他的各項基本需要,而他的需要滿足則無需通過金錢轉化為其他形式物品的形式來完成。 可以說,這位官員,是一個已經被金錢俘虜的典型,他的價值觀已經出現了異化和畸形,這就是被金錢俘虜綁架下的唯金錢是論的價值觀。由此,他才把瘋狂斂財作為他的唯一追求,而在生活上則出現了極其艱苦樸素的一面這樣的矛盾。這樣的人生,在別人看來是極其可悲的,然而,在這位官員眼中,卻似乎是一種最好的、完美的人生而值得追求的。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用之有度”。作為官員,萬萬不要被物欲綁架了手腳,被金錢迷亂了心志。在追逐金錢的時候,滿足基本需要即可,而不要為了金錢而去追逐金錢,這樣一種異化的價值觀,到頭來只能是害了自己,讓自己淪為金錢的俘虜,而最終還落了得個違法亂紀的悲劇收場。官員不妨以群眾利益作為自己的價值追求,在自我實現中同時實現自己的社會價值,這種人生也才更精彩,才更能收獲群眾的掌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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