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標簽貼到吳昕怡頭上,室友疏遠,學校歧視,還“被自愿”住單間,并寫下書面材料。校園雖大,卻沒吳昕怡立錐之地,她被當成另類敬而遠之。當炭火燃起時,這個世界赤裸地露出冷漠的一面。 生命珍貴,無法重來,我們必須以此為鑒,避免他人重復悲劇。我以為,應當從乙肝病毒攜帶者權利的喪失入手,避免極端選擇,找出救命辦法。 吳昕怡因獻血偶然發現攜帶乙肝病毒,學院竟按先例讓其休學,這個大學里的“潛規則”,源于1990年《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新生進行體檢復查患有疾病者,經醫療單位證明,短期治療可達健康標準的,經本人申請,由學校批準,可準許保留入學資格一年,并應回家醫療?!笨墒?,這份陳舊的規定,早就被原衛生部“不得拒絕乙肝病毒攜帶者入職、入學”的文件推翻了。 顯然,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權利,需要科學普及和依法維護,才能把“先例”等擋箭牌一掃而光。比如維權人士雷闖,作為乙肝病毒攜帶者拿到全國第一張從事食品行業的健康證,在為自己爭取權利同時,也為整個群體發聲。可以說,他用自己的勇氣,讓理論上屬于乙肝病毒攜帶者群體的權利,一下子落到了實處,打通了各地的辦證梗阻。故此,當以后學校用幾十年前的“先例”侵犯學生教育權利時,不妨走法律渠道,而不是一個勁地妥協。 幾乎每所高校都有乙肝病毒攜帶者,只要有一名學生能夠勝訴,就足以推翻休學的先例,這能夠改變學生的命運。這也需要更多的攜帶者像雷闖那樣,勇敢維權。在為不幸的吳昕怡惋惜之后,依法奪回屬于自己的權利,才是最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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