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與業主:要讓“冤家”變“親家”
2014-12-18 09:53:41? ?來源:東南網-海峽導報 責任編輯:林雯晶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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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將至,在廈門一些小區,作為“主人”的業主和作為“管家”的物業公司,因物業費成“冤家”。(12月17日臺海網) 物業與業主本應是“親家”,即便不能成為“親家”,成為朋友還是可以的吧?無論如何不應成“冤家”。因為二者是相互依存的,成為朋友或“親家”則雙贏,成為“冤家”無疑是雙輸。 要破解困局,將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廈門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算是場及時雨。不過《辦法》也不可能將物業與業主的矛盾一一自動化解。雙方不僅要為自己的利益著想,也要設身處地為對方的利益著想。俗話說“要得公道,打個顛倒”,業主要看到物業成本,看到收費的必須;物業要將費用賬明明白白告知業主,并不斷提升服務質量。遇到意見不一致,多溝通、多相互理解也是至關重要。如此,物業與業主是完全可能成為“親家”的。 冤家宜解不宜結。而“親家”則是多多益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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