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呼格吉勒圖案上所犯下的錯,今天的究責不容再犯。唯用公正方能救贖冤案責任人,也唯有公正才能救贖因冤案而不斷流失的司法公信與法律權威。】 12月15日,內蒙古高院對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審判決,撤銷內蒙古高院1996年作出的關于呼格吉勒圖案的二審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院1996年對呼格吉勒圖案作出的一審刑事判決,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 呼格吉勒圖經再審被宣告無罪之后,冤獄責任追責被提上了日程。在昨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內蒙古高院新聞發言人李生晨披露,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已責成有關部門成立調查組對錯案責任問題進行調查。總的原則是:實事求是,有責必究,有錯必罰。此外,內蒙古公安廳紀委相關領導也向媒體證實:由副廳長張有恩擔任組長的自治區公安廳調查組在上個月下旬,也就是呼格案進入再審程序之后就已成立。 媒體對呼格吉勒圖冤案的追責普遍給予關注,一張題為“當年呼格辦案人員都去哪了”的圖文微信在眾多朋友圈里廣為傳播,其中被暗示的責任人員既包括偵辦此案的警察,也包括擔任此案公訴人的檢察官和擔任當案審判人員的法官。這些與呼格吉勒圖的命運曾有過交集的偵控審人員,大多已在司法崗位上得到升遷,少數人則已退休。 從內部啟動的責任調查,將向公眾交上一張什么答卷,還不得而知。但9年前另一宗著名冤獄的究責可為鏡鑒。2005年,因被害人“死而復生”,湖北人佘祥林的11年牢獄之災沉冤得雪。而當年在佘祥林案專案組名單中排名最末的普通刑警潘余均其時已是巡警大隊副大隊長。但時空轉變、貓鼠易位,昔日的專案組成員潘余均成了另一專案組(佘案責任調查組)的調查對象。3天的隔離審查后,潘余均自縊而死。加之輿論熱點一過,追責也就沒了下文。 逝者不可追,公正應可待。呼格吉勒圖案已經平冤,冤案責任追究才剛剛啟動。 “有責必究,有錯必罰”,是個莊重而嚴肅的承諾,也是借助此案警示后來者所必需。在調查結果未出爐之前,我們不好預測追責的結果。但應該提醒的是,即便這些責任人當年不負責任地制造了曠世奇冤,我們也應負責任地讓這些責任人看到司法公正。換言之,當年呼格吉勒圖案上所犯下的錯,今天的究責不容再犯。哪怕這符合某些“同態復仇”或“惡有惡報”的樸素正義觀。唯用公正方能救贖冤案責任人,也唯有公正才能救贖因冤案而不斷流失的司法公信與法律權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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