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在河南南陽通往社旗縣的一輛大巴車上,22歲女孩劉樂(化名)在車上遭遇一男子猥褻。在女孩反抗并向大巴車司機求救并要求其報警時,該司機沒有及時施救,造成女孩被犯罪嫌疑人拖下車,遭遇毆打。車上坐滿乘客,沒有一個人幫助她。近日記者從社旗縣警方獲悉,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12月10日《大河報》) 大巴上女乘客被猥褻,司機乘客無一伸出援手。這樣的畫面,不出意外地點燃了公眾的憤怒情緒。大巴車作為公共交通工具,如乘客有危險,無論是司機還是乘客,不管是出于情理還是道義理應伸出援手,但滿車的冷漠卻讓這個22歲的女孩被猥褻甚至被拖下車毆打直至昏迷。所幸的是,女孩最后被趕到的親屬和警察所救,嫌犯也被拘留。但這種“冷漠的旁觀者”所帶來的情感沖擊立刻讓車上的司機和乘客成為眾矢之的,道德的批判也將席卷而至。 在經歷了佛山“小悅悅事件”,特別是“山東招遠血案”后,輿論對見義勇為、公眾道德的關注也越來越多。類似于公交車上女孩被猥褻,滿車乘客司機無動于衷的例子也屢屢見諸報端,這也讓今年6月份宜春“中國好青年”大巴車上勇斗歹徒成為一段尤為珍貴的佳話。 然而,對類似事件的討論決不能僅僅停留在道德的批判上。一味的批評與矮化國人的道德水平于事無補,且沒有必要,暫且不說我們史不絕書的道德標桿,當代社會,盡管物欲橫流,但那鄰里鄉里的好人好事,那些大愛無疆的“中國好人”也不時涌現。歸根到底,我們有道德高尚、見義勇為的人,在探討大巴車上女子遭猥褻無人施以援手的案例時,更應該從制度層面入手,分析乘客司機為何是冷漠對待而非見義勇為,尋求挽救社會公德的癥結以破解之。 應該看到的是,在當下社會,見義勇為已經成為一種高成本的道德行為。首先,在見義勇為的認定上,目前仍存在著無專門法律和統一的標準。這就導致了見義勇為如何認定,怎么認定,全國各地標準不一,某些在一地算見義勇為而在另外一地卻不算,見義勇為者在對比時難免因各地差異產生失落感。其次,在對見義勇為者的獎勵上,存在著獎勵偏低,申請困難的問題,甚至有些地方以年齡大或者小、過往經歷不好為由不予申請,乃至出現了讓別人頂替見義勇為名額的鬧劇,寒了見義勇為者的心。再次,見義勇為在很多時候要付出極大地代價,輕則受傷,重則傷殘甚至有生命危險。除此之外,還有被訛詐的風險。但在對見義勇為者的保護和后續資助方面,我國目前仍未有專門且明確的規定。可以說,目前社會上“見義不為”現象的出現,正是上述問題引發的糾紛和悲劇,在一次次媒體報道之后仍無法得到解決的后果。 我們當然要對大巴上司機和乘客的冷漠進行批判,司機出于職業的操守有義務保護乘客的安全,乘客也有義務阻止侵害或者選擇報警。但我們更應該考慮的是,如何在制度層面對見義勇為進行保護與鼓勵,不至于讓人在要見義勇為時仍顧慮重重。歸根到底,見義勇為雖大多數時候是一時之“義”與“勇”,但人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有百害而無一利的事可一而不可二。出于社會公義,面對侵害,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者有之,冷漠面對者也有之。見義勇為者我們自是要表揚,但冷漠者也別急著撻伐,說不定他們就是曾經的見義勇為者,只是在勇為之后被訛了被騙了,沒有得到應有的榮譽與尊重,寒了心。 |
相關閱讀:
- [ 12-05]59張笑臉,不該被視為道德詰難
- [ 12-02]用道德驅散“新聞霧霾”
- [ 11-21]根治“車窗拋物”別總開道德藥方
- [ 11-14]先看法律底線,然后再去論道德
- [ 11-03]樹立法治信仰 強化道德支撐
- [ 10-30]發掘傳統道德的“合理內核”
- [ 10-30]道德有潔癖 學術無禁區
- [ 10-29]守得住清貧的官員是道德脊梁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