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曝出猛料稱,峨眉山景區報國寺附近的餐館里出售的所謂“蛙魚”,其實是世界級的珍稀動物。11月25日至29日,記者對此進行調查,初步證實網友所述基本屬實。目前,景區林業部門已對涉事的4家餐館進行了查處,并將繳獲的約3公斤峨眉髭蟾蝌蚪進行了放生。(新聞來源:11月30日《華西都市報》) 一個我國特有的珍稀瀕危兩棲動物,已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紅色名錄列為瀕危等級的峨眉髭蟾的“子女”,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成了餐飲企業砧板上的魚肉和某些食客舌尖上的美味,讓人心痛不已。從涉事餐館一副無所謂的反應該看,似乎有“不知者不為罪”的意思。但從新聞看,事實并非如此。 從飯店老板和周邊商家流露出的態度表明,他們其實知道“蛙魚”是一種蝌蚪。這就是問題。即便真不知道是哪一種蛙的蝌蚪,至少知道,這是“蛙類”而非魚類,何以以魚售賣?什么樣的“蛙類”在當地堪稱“特產”,難道心中不知?而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獵殺蛙類嚴格禁止的,所謂不知“峨眉髭蟾”不過狡辯。這么說只是為了掩人耳目,為事發之后逃避懲罰實現鋪墊而已。 尤其值得提及的細節是,據當地飯館老板說,“每年秋冬季節開始繁殖時,村民們就開始張網捕撈,然后帶下山賣給各餐館”。這十分清楚地表明,當地吃“蛙魚”早已不是一兩年。這就更是問題,如果吃蛙魚只是個個案,似乎倒也并十分不可怕,可怕的是,吃“蛙魚”在“好吃街”幾乎成了特色菜肴,成了公開的秘密。吃客為貪圖口欲可以假裝蒙在鼓里;飯店可以為了利欲佯裝不知情,這可以用“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的市場規則來解釋,但我們常說的“有市場的地方就該有監管在場”,兌現在哪里?為什么監管總是輸在普通民眾和媒體的后面? 面對無法抵賴的事實,執法人員迅速“對涉事餐館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就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和知識進行了宣傳”,并表態說“下一步如果證實這些蝌蚪確為珍稀物種峨眉髭蟾,還將對他們實施行政處罰”。看似生猛的一拳,到跟前就像打在棉花上,難怪有網友感慨:再這樣下去,野生動物全面滅絕就不會太久了。 科學表明,髭蟾的蝌蚪期長,易遭天敵吞食,成活率低。現在看來,這個天敵,不是別的什么東西,而是我們人類自己。中國美食博大精深,但“舌尖上中國”的美麗,不能用野生動物的生命來編織。我們希望國人能打爛骨子里的“野味情結”,但更期待我們能多多檢視自己的制度和執法不足,別再對野生動物保護不訴不究。而執法部門如果能對餐飲場所多些主動“關照”走動,而不是總“走神”,餐飲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始終處在明處了,有了紅線意識,你看他們還敢不敢再肆意出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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