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 近日,地處湖南洞庭湖區的南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鎮政府起訴縣政府”的案件。作為下級的三仙湖鎮政府因為當地漁場的土地所有權問題,將上級單位南縣人民政府以及國土資源局告上法庭,要求縣國土局重新確定土地為鎮集體所有。八月下旬,此案將再次開庭審理,引發社會關注。 拋開這個案件的具體細節和誰能勝訴不談,“鎮政府起訴縣政府”案在中國全面推進法治建設的當下,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下級起訴上級”,不僅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方方平等”的基本法治精神,也是基層政府擺脫“權力包辦”,實現依法治理的有益探索。 事實上,法治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要內容。今年10月即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主要議程就是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 依法治國,必然要體現于政府部門的法治觀念。在傳統的思維觀念里,如果下級部門狀告上級部門,跡近“犯上作亂”。但法治社會要有符合法治精神的“運行規則”,基本精神就是平等。對于政府官員而言,除了要服從上下級的行政權力關系,更要敬畏法治精神。即使在行政關系中,下級要嚴格執行上級安排的任務,但在法律關系中,雙方都要依法行政并承擔應負的法律責任,并要站在“同一個高度”接受法律公平地丈量。 依法治國,各級政府還要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來進行社會治理。長期以來,政府部門和官員偏好使用行政權力包辦一切,認為“權力包辦”成本低、見效快。有的地方屢屢出現“以權壓法”“權力和稀泥”等現象。最終,往往陷入維穩壓力大、群體性事件頻發的基層治理困境,走入社會治理和官民關系的“死胡同”。 依法治國,就要倡導各方依據法律捍衛自己的權益,這不僅針對秋菊這樣的普羅大眾,也應針對政府權力部門。這樣做的好處是,一方面,能夠把權力很好地關進籠子里,形成法律對權力的制約;另一方面,可以對百姓信法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當然,基層治理的法治之路不會一帆風順,“權力包辦”仍會時有凌駕于法律之上的沖動。不過凡事總要有發展的過程,法治精神的落地更是如此。只有當人們逐步對民告官和“鎮政府告縣政府”這類事情習以為常時,法治社會也許才能建立起更牢固的信仰基石。 (新華社記者白田田) |
相關閱讀:
- [ 08-18]鎮政府狀告縣政府,法治時代的注腳
- [ 08-14]政府重大決策要經得起法治考量
- [ 08-13]免職官員悄然復出面臨法治拷問
- [ 08-13]野蠻拆遷是對法治精神的踐踏
- [ 08-08]法治中國不容黑惡橫行
- [ 08-08]政府賴賬在于法治有“欠賬”
- [ 08-07]靠法治終結“招生烏龍”
- [ 08-04]拆遷沖突需以法治共識來化解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