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下午,北京市演出行業協會與北京42家經紀機構和表演團體簽訂了《北京市演藝界禁毒承諾書》,承諾不錄用、不組織涉毒藝人參加演藝活動,凈化演藝界隊伍,弘揚主旋律,釋放正能量。演員孫茜代表演藝界人士宣讀了倡議書,并表示要積極參加禁毒公益活動。(8月14日《北京青年報》) 近年來,從臺前的演員、歌手到幕后的編劇、導演,娛樂圈倒在毒品問題上的人不勝枚舉。今年,“貴圈”更是頻頻爆出吸毒丑聞,僅據媒體公開報道,截至目前,被北京警方抓獲的娛樂圈涉毒藝人就有7人。 無論出于何種原因,吸毒都是違法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吸食、注射毒品,即使是僅僅持有少量毒品也將被處于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持有毒品較多的,還將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由于藝人往往是公眾人物,其不當行為將在社會中產出一定的仿效效應。我們并不能強求每個藝人都“德藝雙馨”,但遵守法律、遵循社會底線規則,是藝人們最基本的倫理要求。然而,法律所能帶給涉毒藝人的負面影響還遠遠有限,這在某種程度上和藝人因涉毒給公眾帶來的消極影響并不相匹配。 同時,如果讓涉毒藝人可以獲得和守法藝人同樣的演藝機會,這對守法者也并不公平。但法律并不能強行要求所有演藝公司對涉毒藝人都一律說不。好在法律并不是唯一的社會規則,法律所難以調整的行為還可以通過行業準則、職業道德等其他社會規則進行約束。本次北京42家演藝機構共同承諾不錄用、不組織涉毒藝人參加演藝活動,正是在引領良性行業準則,營造娛樂圈遵紀守法的職業氛圍,值得稱道。 此外,在多數情況下,演藝合同涉及特定演藝作品的制作,如一首歌、一盒專輯、一部電影、電視劇等。作品的完成需要持續較長時間,如果在作品完成過程中,藝人因涉毒被抓獲,其形象無疑將跌至谷底,這將使作品商業價值受到巨大貶損,甚至演藝公司還須臨時換人,徒增制作成本。 而這些損失往往難以預期,更難以評估,演藝公司難以通過法律索賠到所有損失。如果不對藝人們進行特殊約束,如果誰都可能成為下一個涉毒者,這無疑將使演藝圈行業風險無端放大。可見,拒絕涉毒藝人不僅增加了藝人們的相關違法成本,倒逼藝人增加自我約束力,遠離毒品,對于演藝機構自身而言,也將起到降低行業風險的作用。 拒絕涉毒藝人對各方有百利而無一害。但目前做出公開承諾的,還僅限于北京的一些演藝機構,影響力畢竟有限。我們期望能有更多演藝機構主動承擔起社會責任,盡早參與到共同抵制毒品的行動中,早些讓“拒用涉毒藝人”成為業界約定俗成的行業準則,讓遠離毒品成為真正有約束力的藝人職業倫理,嚴管才是厚愛。 林濟生(北京 職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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