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全國的湖北、河南有組織高考替考案目前仍在發酵之中。根據警方查實,在考后向家長及槍手表示指紋驗證不通過也沒事的那位神秘人物,為一名主監考老師。(6月22日《京華時報》) 當地警方劇透“神秘人物為主監老師”,可能具體所指為央視曝光案件中的掮客。但在替考事件中,公眾更希望司法機關能撥云見日的是——在替考風波中,究竟有多少權錢者無視高考公平而“恃權傲物”?真正的“神秘人物”,顯然不只是在臺前幕后打點的監考老師,也不只是那些因替考而斷送前程與命運的在校大學生,還應該包括在背后出錢出力、逆轉考場生態的“買方市場”。 說警方劇透“神秘人物為主監老師”有點早,無非是基于幾個事實判斷:一者,即便從媒體所曝光的點來看,“兩名槍手被派往河南杞縣做代考,其他3名槍手在距離杞縣不遠的通許縣”,可見,地方高考監考環節的失守,恐怕非一地之弊——如果由點及面地看,“一名主監考老師”怎么撐得起替考窩案的大戲呢?二者,所謂“主監考老師”,往往是地方教育部門領導兼任,絕非一般的科任老師,而監考現場大多“群雄畢至”,各級領導都會蒞臨督陣,從常識邏輯來看,一個人反戈,絕無可能令整個考點不設防——或者說,只有考點的部分主要領導集體睜眼閉眼,替考才可能在輪轉的監考規則中順利沖關。 17日晚,教育部發布消息稱對此次高考替考事件高度重視,已派工作組趕赴河南省、湖北省指導督辦調查,并請公安部指導有關地方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眼下,兩縣替考考生所在考場的監考老師35人,正在接受公安機關的調查。這個時候,劇透“神秘人物為主監老師”實在有點過早,沒有條分縷析的案情發布、沒有坦誠釋疑的司法與行政公開,甚至沒有捍衛公平正義的罰單兜底,“神秘人物”如何令公眾信服? 鄧海建(江蘇 媒體人) |
相關閱讀:
- [ 06-22]打擊“替考”,刑法早有規定
- [ 06-20]加大替考的違法成本
- [ 06-20]為何眾多教師在替考事件中淪陷
- [ 06-19]錢和權遠非高考舞弊案全部
- [ 06-19]加大懲處作弊力度,才能斬斷腐敗鏈
- [ 06-19]作弊讓高考的公平性再被蠶食
- [ 06-19]高考公平正義應體現在每一個細節
- [ 06-19]高考作弊為何堵不???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