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中央重拳反腐,隱藏在公園假山背后的高級會所終于被一一清退,而我們的免費公園也終于還給社會大眾,過往公園與高檔會所“互惠互利”的格局被打破,也引發了免費公園之路該怎么走的思考。 眾所周知,免費公園的維護費用一直是一個問題,雖然公園都免費開放了,但資金來源卻不盡相同。由財政全額撥款的一如既往的“逍遙快活”;需要自收自支,由于沒有門票收入,又不能搞高檔會所,面對兩難的境地。 免費的、收費的景區或公園筆者也去過一些,里面的東西往往貴得嚇人,四塊錢一碗的涼面能賣到八塊,商品的品質也無法得到保障,因此筆者認為公園完全可以通過引入一些大眾消費的配套設施來達到自給自足的目的,游樂設施、小商店、小吃店我覺得都是免費公園可以“做點文章”的地方,通過自己經營或者規范之后進行出租,如此一來,可謂一舉三得,公園能夠以此來維持正常運轉(或者在輔以公共財政投入),也為游客的消費提供了極大的方便,不僅如此,還利于商品品質的監管和食品安全問題的監督,與之前較為松散的攤位管理相比,游客也能夠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利。 一直以來,我們的公園的管理都相對混亂,沒有統一的標準和規章制度,不僅存在浪費公共財政投入的情況,也給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筆者認為要建章立制,形成較為正規的免費公園運作機制,公園的運作經費可以通過三方面來進行解決:一是通過公共的財政投入,免費公園的公眾屬性需要公共財政的投入來維持;二是通過引進部分商業活動,收取一定量的場地費或者贊助費,但是需有制度來進行規范,避免頻率過高“與民爭利”;三是通過公園本身設施的運作來解決部分經費。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避免一味靠財政投入而造成的公共財政浪費,也能防止靠自給自足而讓免費公園的管理機制跑偏,加上有力的制度保障,才能讓免費公園真正成為大眾的免費“大餐”。 |
相關閱讀:
- [ 05-27]警惕綠地認養協議讓公園姓“私”
- [ 05-21]公園姓“公”,整治亦要秉“公”
- [ 05-08]斥巨資修建“半拉子”公園 誰來擔責?
- [ 05-05]公園搭帳篷為何這么難
- [ 05-04]公園燒烤很難禁嗎?
- [ 04-10]社區公園豈能“養在深閨人未識”?
- [ 04-03]不妨創造性地 將公園變公墓
- [ 04-01]六千萬的“花瓶式公園”實在太昂貴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