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圈電商巨頭”阿里本周二向美國證監會提交在美上市招股說明書。這是阿里“成名”后謀求在美上市的第二次嘗試。數年前,阿里曾有過一次欲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努力,無奈因股權“私有化”風波導致上市失敗。數年之后,經多輪代價不菲的股權結構“改造”,阿里的股權架構與美國的上市規矩已大體接軌,故而,對阿里再度赴美國上市能否如愿,不光美國股市包括全球資本市場均普遍予以看好。 在未來的幾天里,阿里注定是被全球資本市場熱議的電商明星。接下來,若阿里能走好走穩上市的后續步履而最終實現上市,阿里有望成為全球最大的互聯網上市公司之一。保守估計,阿里在美上市至少能融得百億美元的巨資;樂觀估計,逼近兩百億美元也并非沒有可能。結局究竟是“保守”還是“樂觀”決取于阿里的運氣,尤其要看美國投資者對投資阿里“錢景”所持的真實態度。 阿里赴美上市的消息一經披露,國內輿論的反應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羨慕馬云輕松摘取國內“超超級富豪”的頭銜;二是既然阿里這么優秀,這么能賺錢,政府為什么不支持阿里在國內上市,把阿里超常規發展成長所收獲的巨額紅利留給國內老百姓,而非得讓阿里的“紅利”肥了美國的“田”?于是國內證券法規的保守與落伍,上市制度的刻板與僵化,如同一股“無名火”,集中向證監會等國內機構“潑”去。其實,這類普遍質疑雖情有可原,但也存有很大的誤解與誤讀。也即,盡管國內股市投資者人數乃世界之最,但若論對上市規則的了解與理解,中國股市的投資者還有大量常識要補。就此我們不妨從阿里的股權結構談起: 在赴美上市前,人們只知曉阿里特能賺錢,是全球都叫得響的電商巨頭,但對阿里的股權結構——作為商業秘密,只是偶爾在上市公司雅虎(阿里控股大股東之一)的年報中有所模糊的披露。隨著阿里招股說明書的“硬性”披露,阿里的股權結構才最終浮出水面。原來,作為獨立控股股東,日本的軟銀是阿里的第一大股東(控股34.4%),雅虎則是第二大股東(控股22.6%)。若將二者相加,總控股額度高達60%。 就此,我們可作兩個形象比喻:第一,鬧了半天,阿里的大老板并非馬云和它的管理團隊,軟銀與雅虎才是阿里真正的大老板;第二,若從控股權決定公司歸屬權的通行原則出發,說句令國人難免嘆息的大實話,阿里盡管十分了得,卻并非一家國內公司而是外國公司。而除了美國股市等極少數個例之外,包括中國在內,世界上開設有股市的絕大多數國家,目前都還不允許外國公司在本國股市上市。如此制度安排包括法律設計,與國家的保守與開放大體無關,與所在國家希望本國股市盡量確保有序運營,規避股市風險、盡可能保護本國投資者利益有關。 當然,就中國而言,未來某個時候允許外國公司在中國上市也是毫無疑問的,但受制于國內股市現狀和監管能力,短期內要這么做的條件尚不具備。 選擇上市,除了公司基本面尤其是財務狀況良好之外,還得講究天時、地利與人和。至少從天時作考量,目前并非阿里赴美上市賣出最高價錢的時機。阿里如今在美上市,筆者估計馬云有三方面的顯見考量: 其一,阿里攤子已鋪得很大,發展模式是以舊項目贏利來維持新項目成長,央行為綢繆互聯網金融風險,突然暫停二維碼、虛擬信用卡等支付業務等令,措手不及的馬云急需開辟新財源為新項目“供糧”; 其二,與京東、騰訊等同業競爭急需補充大把資金; 其三,盡管阿里的交易額已名列國際前茅,但要盡快實現由“華人圈電商巨頭”到“國際電商巨頭”的華麗轉身更需要大把資金。如無特殊意外,阿里最終在美上市成功率較高。 符慕欣(上海 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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