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近日《華西都市報》報道,3月9日,四川大邑縣居民劉升的兒子劉坤,在鄰近的崇州市西江河橋落水溺亡,為搜尋兒子,劉升向打撈公司求助。然而,打撈公司找到尸體后,并不急于交給親屬,而是把尸體綁在橋墩上。打撈人稱,“這是行業規矩,打撈人只負責將尸體撈出水面,運上地面由家屬負責……如果非要運上岸,就要包紅包沖沖喜?!?/p> “挾尸要紅包”撈人,實際上是2009年10月底湖北荊州打撈公司打撈因救人溺亡的大學生尸體過程中“挾尸要價”的一個翻版,所不同的是,前者要錢人是將“英雄”的遺體拴在小船邊,而這次是把尸體“綁在橋墩上”。 令人難以想象的是,在“挾尸要價”發生幾年后的今天,又有了類似令人寒心和深思的事。盡管這只是極個別利欲熏心的人所為,但不能不讓人們感受到良心和道德“溺水”更難打撈的現實。 其實,在上述兩起事件中,打撈公司都在辯稱他們這么做是在按“行業規矩”行事。誠然,按市場價值規律,你付出了一定勞動,理應獲得一定的報酬,這無可厚非。但要說明的是,各行各業應將“文明、和諧、友善”的6個字,作為各自的“行規”和精神基石。 近年來,個別老人自己摔倒或者被他人撞倒,卻訛詐助人為樂者的事情一度成為媒體關注熱點,以致在今年還被創作成《扶不扶》的小品走上了億萬人觀看的春晚,其中那句“人倒了可以扶起來,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來了”的臺詞,還成了發人深省的經典。 從性質上來說,訛詐好人和“挾尸要價”并不相同,但其共同之處在于,都傷了人心,都帶給人們不少負能量:為了錢可以隨意撒謊、無所不為,連他人的不幸死亡都可以成為獲利的途徑,且毫不掩飾。這些事情都很個別,可能幾年才發生一次,但這些個別事的普遍影響卻可能十分惡劣,更應該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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