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召開動員會,宣布全面啟動公務用車改革,該區將對涉改單位(對象)實行公務用車貨幣化補貼制度,車貼金額只能用于與公務交通有關的支出,不能提取現金,也不能在商場、超市等地方消費。(3月17日中新網) 從去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提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公務交通補貼便一直是公車改革討論的焦點內容之一。 大家普遍認為“適度”表述過于模糊,給權力部門較大的自由裁量權,難免存在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的情況。這樣的擔心并非毫無道理,溫州車改后,有媒體記者給溫州發改委算了一批賬,車改后比車改前每年還多支出近30萬元。遼陽市弓長嶺區車改后,書記和區長竟然享受一年高達8萬元的車貼,而此時該區最低工資標準才540元,低保金標準才每人每月190元。如此車貼,不過是打著公車改革旗號,行中飽官員私囊之實,將違規的利益合法化罷了。 前車之鑒不得不防,新余市渝水區“車貼金額只能用于與公務交通有關的支出,不能提取現金,也不能在商場、超市等地方消費”的車貼模式,公務員通過享受車貼卻拿不到現金,無疑從源頭上阻斷了“車貼腐敗”的可能。新余車貼發放模式,值得在全國借鑒和推廣。 當然,要成為全國車貼“模板”僅靠不發放現金的措施還不夠,還需延著這個思路進一步細化車貼發放制度。雖然不能直接提取現金,但公務員完全有可能與租車公司或者司機個人配合,采取虛報、多報公務用車次數來共同套取車貼,該如何監管。車貼打入“公務用車改革市民卡”中,在市區完全可以坐出租、公交刷卡消費,但在更多的鄉鎮往往需要租用私家車,該如何保障他們便捷的領到車費。還有,每月沒有用完的車貼是清零還是累計增加,那種才即高效又節約,都值得探討。 近日,李克強總理代表國務院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啟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正式吹響了公車改革的號角。公車如何改,尤其是車貼如何發放,關乎各方利益,也是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進入深水區,不能在摸著石頭過河,需要大家共同探索。新余不發放現金的車貼模式,是車貼發放的制度創新,能有效遏制可能出現的“車貼腐敗”,國家在公車改革中能否借鑒新余車貼模式,值得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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