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投毒案的判決終于有了結果。一審被判死刑的被告林森浩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透露出的一些信息留下思考空間。林承認其與死者之間并不存在什么矛盾,只是“那段時間一直沒有控制好自己的負面情緒”。當記者提及其所為突破了他作為一名醫學院的學生“應該懷有悲憫之心”的“底線”時,他表示“這些東西是需要學習的”。 其實嚴格說來,“懷有悲憫之心”只是一名以行醫為志業者的職業倫理,應該遠高于最起碼的社會道德底線。也就是說,你林森浩哪怕是一名與醫道毫不沾邊的普通人,也斷然不可因自己負面情緒的失控,而做出奪人性命的蠢事。然而遺憾的是,近些年社會上頻出的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案件,因一時沖動而輕易突破社會道德底線者難以計數,“拳頭強于說理”幾成集體無意識,暴戾之氣四下彌漫則成大家共同的感受。 誠然,也正如林森浩所言,何謂底線也是需要學習的。而換位觀之,政府、社會乃至家庭或更應在公民的底線教育上下大功夫,以使維系社會穩定和諧的公序良俗、行為邊界深入民心,人人對其敬畏有加。檢討這方面數十年的歷史,似可以傳播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一則戲說聊畫其神:上小學時被教導要“做共產主義接班人”,上中學時則被告知要遵紀守法,到了大學和讀研階段,則被提醒如廁后要沖水。一面是高度意識形態化的說教,一面是初涉世事的“小兒科”,所謂的底線教育,說到底,幾乎付之闕如。 事實上,人們都意識到,一個社會的道德水準或底線并非孤立存在,其通常受到每一個社會成員職業倫理水準的影響。換言之,當醫生不再專注于治病救人而以獲利為最高目標;當學者不再以學術為志業而視抄襲為正常;當記者不再視真實是新聞的生命而放棄揭示真相的職責;當官員無視民意而將公權力僅僅作為尋租的籌碼……總之,當所有職業倫理的底線都被一再突破時,我們就不要指望這個社會處于正常狀態,所謂禮崩樂壞,亂相叢生,則是可以預料的情境。 說到社會倫常,其實并非一成不變,傳統的三綱五常,現代的平等、互利、誠信,西方的權利、義務的平衡,當下不斷宣示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等,各有其源流、承繼、語境和變革,相互間既存差異,亦有交集。而其間的共識,則是對“底線”的強調和守持,正如坊間所言:你可以不崇高,但不能無恥。唯有如此,一個社會才可能正常、安泰。 具體到我們的當下社會,竊以為,不妨從強化職業倫理的底線做起;既然“官本位”的現實不可改變,則更應將政府官員守持其職業倫理底線置于首位。至于其中的操作性,歷史的經驗表明,法治和教育,哪一條腿都不能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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