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瘸子丟了拐棍”,這一偶或見諸報端的比喻有什么不妥之處嗎?一般人也許習慣于這種通俗的表達,甚至覺得“生動形象”,但從殘障人士的視角出發,卻是不一樣的效果。 近日,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等機構發布《中國印刷媒介殘障報道監測報告》。報告顯示,媒體關注殘障人士較片面,主要集中在殘障人士殘疾本身及其健康或康復方面,忽略了報道殘障群體與社會發展的關系等重要方面。還有部分媒體仍采用歧視性詞匯形容殘障人士。 對社科院這一報告提出的問題,網絡上的理解與反思之聲明顯不足,卻不乏不以為然和小題大做的質疑。從生活感受來看,“瞎子”、“瘸子”一類對殘障人士的“俗稱”,談不上日常用語的“禁區”,即使出現在公共話語體系中,大部分人似乎也沒覺得很不適當。然而,正是這種泰然處之,暴露出目前語言歧視的普遍性。 事實上,有關歧視性用語的討論并不少見,“剩男剩女”稱呼涉嫌歧視單身人群、呼吁為“阿爾茨海默病”正名等輿論熱點,都反映出人們對語言歧視的認識。對字面言語的斤斤計較和對歧視的敏感嗅覺,并非只是簡單的情緒反應,蘊含的是不同群體對社會生存現狀的訴求。 目前,殘障人群在出行、求學、求職以及婚戀等方方面面,都面臨著諸多不便與困難,他們被視作社會、家庭負擔的情況很普遍。媒體和公共視線對他們的關注,集中在同情與援助上,但始終將他們視為弱勢群體,未能正視他們追求正常生活的權利。隨口一句殘疾人、瞎子,在一些人看來也許就是一種“客觀描述”,但其中卻內含對一個人不健全、不能勝任正常工作的判斷傾向,傳遞出冷漠與輕視的意味。 盡管不乏公共政策上的支持,但殘障人群的社會活動空間依然狹窄。諸如盲人只能當按摩師這樣的印象,是很多人對視障人群發展空間的唯一概念。強化殘障群體身體上的劣勢,將其作為一種劃分人的標簽,實質上就是將人的價值簡單化、扁平化。人的角色是多樣的,無論身體狀況如何,都有成為各行各業優秀人才的可能,應該說,“殘疾人”絕不是一種社會身份,更不是一個人的特征屬性。 語言是生活化的,因而必然是包羅萬象,也會包容很多粗糙直白的描述。對一樣事物的不同表述,體現了不同文化理念與價值取向,從這個角度看,語言表達上的斟酌與慎重,絕不是徒勞無益的“文字游戲”,更不是不必要的“過敏反應”。 語言是對生活的體現,反過來也影響和塑造著人們的觀念,因此,體現在語言中的尊重,不僅有價值層面的重大意義,也有著積極的社會效應。作為公共話語體系的搭建者,媒體要率先檢視自身,擔負起輿論的先鋒責任,用最敏銳的視角和最嚴謹的表達,從語言文字層面的“凈化”入手,推動消除社會中的歧視陰霾。 |
相關閱讀:
- [ 12-15]社科院報告:路燈不亮稱“瞎子”是歧視殘障者
- [ 12-06]消除歧視 如此夢想不該破碎
- [ 12-04]清華女研究生吐槽求職遭歧視:公司偏好男生
- [ 12-03]教師招聘搞學歷歧視請給個理由
- [ 12-02]醫院豈能歧視艾滋病患者
- [ 12-01]習近平:防治艾滋病要消除社會歧視
- [ 12-01]艾滋病患者:受侮辱歧視最嚴重是在醫院
- [ 11-30]中國防艾臨挑戰:流行形勢嚴峻 制度歧視待消除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