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四川達州65歲的蔣婆婆摔倒在地后,緊緊抓住一位9歲小朋友的手。小朋友家人表示,3位孩子是去扶老人,被誣陷。蔣婆婆則稱小孩將自己撞倒。11月21日,小朋友家長以敲詐勒索為名,向派出所報案,警方已立案調查。蔣婆婆一方也聲稱將起訴。(京華時報,11月22日) 究竟是蔣婆婆自己摔倒,為醫藥費而訛詐攙扶她的三個孩子?還是孩子們真的撞倒了蔣婆婆,卻不敢承認自己闖的大禍?且不說本人沒有親眼目睹,眼見也不一定為實。實際上,絕大多數關心這一事件的讀者,都沒有親眼目睹事情發生的真實過程。似乎大家就都沒有了發言權,就只能聽任蔣婆婆和三個孩子各執一詞,難辨真偽了嗎? 不!人是能思考、有智慧的動物,有概率分析能力,有邏輯推理能力。首先,我們可以設想,老于世故、富歷滄桑的65歲蔣婆婆,與不諳世事、少見世面的9歲兒童,誰更有能力撒謊?誰更有膽量欺詐?其次,我們可以判斷,一個人撒謊更容易,還是三個人一起撒謊更容易?即使說概率分析、邏輯推理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那么,現場目擊者中已有7位成年人愿意站出來作證,該是事實勝于雄辯了吧。 據現場目擊者唐婆婆說,“我一定幫你作證,當天下午我看得清清楚楚,明明就是兩個老太婆一起走過來的,然后這個老太婆慢慢地往地上倒,另外一個就往回走了。”7位現場目擊證人一一簽字按了手印,其中一位女士說,“不能助長這種歪風邪氣,不然以后哪個人還敢做好事嘛?!?/p> 在此,本人向7位目擊者證人致以崇高敬禮!這并非小題大做。因為她們的證詞,絲毫不能為自己帶來直接的經濟利益,完全是出于個人的良心和對社會的責任,是對社會正義的一種堅定捍衛,也是一種見義勇為。如果說三個孩子去攙扶老人,表明“人之初、性本善”,那么7位目擊者證人出來作證,則進一步證明“世上還是好人多”。 另外,南外鎮司法所的調解人員應當被辭退,至少應被追責。調解民間糾紛的原則,首先是實事求是,尊重客觀,追求正義,崇尚公平。在事發現場多位目擊證人前往作證的情況下,南外鎮司法所還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為當事雙方給出了荒謬至極的調解建議,完全無視客觀事實,無視公平正義。 同時,這三個孩子的家長值得稱贊。是就是是,非就是非,既然孩子沒有撞倒老人,出于人道給予幫助可以,被訛詐就是不行。如果這些孩子的家長為了息事寧人,稀里糊涂接受訛詐進行賠償,那將對三個孩子是一生的傷害,他們的價值觀、是非觀、人生觀、世界觀,將受到難以預料的消極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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