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蘭州市七里河區魏嶺鄉晏家洼村沙溝社,村委會主任張越海與村民楊大春發生爭執后,張越海持鐵锨砍傷楊大春的面部,致使其縫合13針。事件起因是由于村容村貌美化整治,鄉上要求在泥巴墻上刷涂料,但楊家不予配合,雙方發生口角繼而引發斗毆。目前,魏嶺派出所正在調解處理此事。(11月6日蘭州晨報) 不管群眾有多么的言語不遜,也不管鄉、村兩級在整治村容村貌中有多么的必要和正義,但只因村民一時的不理解不配合,村主任就揮掀傷人,無論如何都是極不合適的,涉嫌故意傷人,面臨有關方面嚴查重處,可謂罪得其所。 但需要追問的是,本來是為民辦好事、實事的村容村貌美化整治,是什么造成了在一位鄉長、一位人大主席和諸多群眾在場的情況下,村主任竟敢不顧形象、不管違法犯罪,對“不聽話”的村民痛下狠手、釀成血案呢? 新聞中說,當地村民楊大春與村主任張越海的血案糾紛,起源于楊大春家一段“搖搖欲傾”的泥巴墻,被鄉村兩級要求也必須按照整治村容村貌的統一要求,粉刷成白色,被拒絕后引發的。看來事情不是什么大事情,糾紛也不是什么大糾紛,那到底是為什么呢?為完成整治村容村貌,強推所有墻壁必須一律粉刷成白色的形式主義,恐是該審視該事件發生必不可少的一個重要視角。 時下,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基層部門或鄉村,干什么工作、搞什么工程都強調整齊劃一,美其名曰“步調一致”。比如此次的蘭州市七里河區魏嶺鄉晏家洼村沙溝社整治村容村貌,很顯然根本目的并不是強調一定要千篇一律,如見路栽樹、見墻粉色(同一種顏色)等,而是要求村容整潔干凈衛生即可。 但遺憾的是,在推進工作的過程中,當地領導在慣有官僚主義思維支配下,并沒有考慮實際需不需要、有沒有必要和勞不勞民傷財,為了突顯所謂的工作成績,就千篇一律的強調所有墻壁都必須涂成白色,即便是“搖搖欲傾”的泥巴墻也不放過,完全借推進工作和便于管理之名,“大大方方”的搞起了一言堂,全照領導意志和喜好,完全一個模子辦事,成了一種不折不扣的工作形式主義。 而在媚權思想支配下,當地村干部為了配合完成所謂的村容整治,不敢明著反對上級的不合理決定,只有向普通群眾施壓出氣,并且在群眾稍有不滿和反抗的情況下,不惜動用武力來應對。就此意義上講,此次事件,與其說是村干部用掀砍的群眾,倒不如說是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害的群眾。 如果說,掀砍群眾的暴行是明顯的錯誤,令人害怕,但涉及的僅是個別人,易于查究和改正。而造成掀砍群眾暴行的罪魁禍首——政府部門存在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涉及的卻是一個官員階層和長時間形成的行事陋習,更具隱蔽性,不易查究和改正,更令人害怕。 反“四風”無小事。也許,此次事件不算什么大事件,也并無多大影響,但麻雀雖小五臟六腑俱全,該事件反映出來的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卻正是時下不少地方和工作中還經常出現的問題,更具有代表性、普遍性和典型性。一滴水可以折射全貌。在群眾路線實踐教育活動不斷深入開展,反“四風”不斷深化的情況下,這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再次審視此類問題的契機,應該引起有關方面的深思和警惕。 |
相關閱讀:
- [ 11-03]媒體批反四風形式主義:行政大樓閑置擠臨時辦公點
- [ 10-31]“意見箱”淪為擺設折射形式主義
- [ 10-24]北京市政務微博談政將不少于6成 不搞形式主義
- [ 10-23]這就是形式主義
- [ 10-21]27地民主生活會自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四大問題
- [ 09-13]改作風要警惕形式主義“逆襲”
- [ 09-13]迎接檢查遭車禍 形式主義害死人
- [ 08-30]大學人格教育不能搞形式主義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