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傷醫,“嚴打”后還需更多努力
www.fjnet.cn?2013-11-01 09:13? 朱忠保?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我來說兩句
針對近期發生的多起侵害醫務人員案件的情況,公安部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始終堅持“零容忍”,依法嚴厲打擊各種侵害醫務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加強對醫院安全保衛工作的檢查指導,切實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堅決遏制侵害醫務人員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10月31日公安部網站) 傷醫事件不斷發生,給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敲響了警鐘。為應對“白色暴力”頻發,國家衛計委出臺一系列政策,要求醫院增加保安數量,配備安檢設備等。但加強醫院武裝力量,通過增加保安數量,威脅患者、從人數上壓倒患者氣勢,醫患矛盾就解決了嗎?患者的權益就得到了維護嗎?沖突就能避免嗎?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就有保障了嗎? 處理醫患糾紛與矛盾,應靠說理、靠講證據、靠科學分析、靠醫療技術鑒定,而不是靠保安人多,更不是靠保安能打贏架。即使醫院保安“人多力量大”“人多勢眾”,只要醫療事故沒有得到處理,患者合法權益沒有得到維護,問題一天沒有解決,就會給安全埋下隱患,矛盾與沖突終要爆發,傷醫事件就不可避免會發生,醫護人員就沒有人身安全,他們就會時時處于恐懼之中,隨時擔心被打被殺。醫院業內人士均表示,無論是配備安保設備,還是增加保安數量,靠嚴打的威脅,對于傷醫事件起到的防范效果甚微。 醫院是履行救死扶傷責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場所,因此,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手段擾亂醫院的正常醫療秩序,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損壞醫院財產,侵害患者合法權益。對任何暴力傷醫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必須依法予以嚴懲。 但是,如果發生了醫療事故,只保障醫護一方利益,而忽視患者權益,不給患者提供解決問題的渠道,顯然是不公平的。當患者權益無法維護時,當醫患矛盾無法解決時,矛盾與沖突必然爆發,單純依靠嚴打,是無助于改善醫患關系的。 目前,引發醫患矛盾與糾紛和沖突的原因很多,誤診誤操作、診療費用高、開大處方,收受回扣推高藥價,讓公民生不起病,有病不敢進醫院,醫務人員服務態度差等,都是引發醫患沖突的“導火索”。所以,改善醫患關系,必須對癥下藥,嚴打顯然“藥不對癥”。 因此,既要保護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嚴厲打擊傷醫事件,對傷醫行為依法嚴懲,又要從嚴查處醫護人員的失職不作為和亂作為,使醫院真正回歸到治病救人的軌道上來,而不能把患者當做賺錢的對象。 針對當前醫療糾紛和醫患矛盾仍較突出的情況,各級各類醫院需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各類矛盾糾紛,增進醫患溝通,暢通投訴渠道,建立調解機制,讓醫患雙方有說理的地方,讓處于中立地位的調解機構進行調解與仲裁。公開、公平妥善化解矛盾,妥善解決患者有關訴求,才能緩解醫患關系,減少傷醫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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